销售伪劣种子致使数百农户受损 公司经理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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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 16:21 新华网 | ||||||||
新华网 贵阳1月1日电(记者 何云江)贵阳一公司经理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稻种,致使数百农户粮食大面积减产。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终审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令销售伪劣稻种的公司赔偿受害农户经济损失27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1岁的李斌原系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经理。2002年12月,被告人李斌以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的名义,向一家种苗开发中心订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斌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且明知其为伪劣种子后仍放任损害结果产生,情节恶劣,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