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严保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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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14: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 刘铮) 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来临之即,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要依法保证经济普查机构和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说,在这次经济普查的准备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统计部门有思想顾虑,个别地方出现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通过前一阶段的初步摸底特别是单位清查工作之后,一些地方发现规模以上企业数比平时掌握的增加很多,担心普查登记结果会比年报数高出一大块;而另一种情况则相反,担心普查之后,水落石出,不好交代。 根据群众举报,个别地方领导为了保持或者印证过去的“政绩”,竟在大会上公开要求基层单位的普查数据要与其经常性的年报数据保持一致或者略高一些,甚至明显授意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弄虚作假,人为干扰普查登记工作。 这位负责人指出,这些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纪律,如不加以坚决制止,将会严重影响数据质量,导致普查失败,浪费国家为此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这位负责人要求,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任何人都不得对依法提供的普查资料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的数据。否则,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同时,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各个省必须要严格地把握,决不能因为要和年报数的衔接而弄虚作假,发生严重的后果。 监察部、国家统计局已联合发布公告,任何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以及普查机构自行修改或强令、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的,将依法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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