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方便港澳居民来沪做个体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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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03:56 每日经济新闻 | |||||||||
明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上海做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 姜智鹏 徐乃文 NBD上海报道 2005年元旦起,港澳居民在上海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者可从工商网站直接下载登记表,全市20个工商分局都将设立“绿色通道”受理申请。
据介绍,港澳居民只需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经营场所证明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就可以申请登记经营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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