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经济普查明年元月起进入登记阶段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11:39 珠江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晓峰 实习生许育秀)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我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将进入登记阶段。这一阶段里,经普工作人员将对全市2.2万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以及数据登记、整理。 昨天下午,广东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各市经普相关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从10月份开始的第一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并要求各级相关部门“打好普查登记攻坚
会后,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何宁卡要求我市各级经济普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保证我市经济普查登记阶段顺利进行。他同时要求,市内及中央、省属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调查对象,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如实提供普查资料,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另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数据,保证普查对象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何宁卡还强调,各级普查机构和全体普查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资料依法不作为任何部门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普查对象可以放心进行普查表的填写和登记。何宁卡表示,全社会都应当积极参与、配合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 我市共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2.2万户 第一阶段清查接近尾声 据悉,前一阶段的单位清查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我市共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2.2万户,个体经营户5万户。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经济普查的单位登记阶段将于2005年1月份开始,届时各级普查机构将对我市辖区内除农业以外的所有单位的经营活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进行详细登记整理,并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详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单位登记的资料将以2004年12月31日的数据为填写标准。据了解,普查登记阶段将持续到2005年4月30日。 (本报记者 刘晓峰 实习生 许育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