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修改前我国不存在双重国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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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08:5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吴丽琪报道 昨日国内有媒体报道称:“在留学人员代表座谈会上,国家科技部副部长披露,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海外人才,中国政府正在考虑效仿印度,为海外专才实行‘双重国籍’的优惠政策”。此报道一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法律专家则对此提出质疑。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对记者说:“虽然我不是专门研究《国籍法》的,但是,
众所周知,我国是单一国籍制国家,《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陈兴良说,无论此话是否出自科技部高官之口,在我国法律修改之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种设想能够付诸实施。 记者致电科技部求证此事,科技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很肯定地告诉记者:那篇报道的内容与事实有出入,很多话是作者杜撰出来的,究其原因,可能是稿件的作者曲解了讲话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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