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进市场:一个国家级农业合作社的故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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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23:0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挺进市场:一个“国家级”农业合作社的故事 本报记者 范利祥 上海报道
44岁的庄新娟还不太习惯别人喊她为“社长”,常州市立华养鸡专业合作社社长(以下称“立华合作社”),这是个不大不小而且缺乏刺激性的“官儿”。 四个月前,立华合作社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成为全国100家、江苏全省5家部级示范单位之一。尽管常州289家农业合作社中仅立华获此殊荣,但由于它并不是一个社员自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不少难题还在困扰着立华。 “农民想找个代言人” 同我国众多专业性农业合作社的发起路径一样,立华合作社也是依托公司组建起来的。江苏省农业龙头企业——常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以下称“立华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专业生产草鸡的禽类养殖企业,位于常州市武进区。 立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立力1985年毕业于扬州大学畜牧专业。1991年7月,程立力回到家乡借债3万多元承包了一个养鸡场。经过几年苦心经营,程立力的事业发展很快,到1996年年底,他的资产已超过100万元。 1997年2月,程立力拿出80万元积蓄,与其他6名志同道合的人士(其中就包括来自常州市禽蛋公司的技术员庄新娟夫妇)的20万元资金合在一起,成立了立华公司,并推出了“雪山”牌草鸡。 公司成立初,销售的草鸡主要靠自己的一个养鸡基地,有时还零星地到一些养鸡大户家里去收购。但这种合作方式对公司来说,很难扩大生产规模;对于农户来说,由于鸡养大后缺乏市场资源,不能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所以不仅销售起来相当困难,还有很大的经营风险。 对此63岁的唐焕杨深有感触。1999年,唐焕杨养了1000只草鸡,但当时还没有和立华公司签定销售合同,鸡养大后,唐不得不自己跑到市场上卖。 “那真叫苦啊!”回忆起当年,唐焕杨仍然唏嘘不已。“自己一个人销售,从技术到市场都没有保证,心里经常悬乎着。” 2000年7月,立华公司开始实践“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自己不用操心市场,只管养好鸡就行了。”唐焕杨说。 但问题也接踵而来。随着饲养规模的扩大,这种合作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单独分散的养鸡户觉得,销售价格由公司说了算,养殖利润大部分被公司拿走了;自己的意见很少被公司采纳,缺乏代言人;市场行情不好时由农户自己承担损失,风险太大,等等。 而立华公司认为,由于农户分散饲养,公司的先进生产技术难以推广普及,生产标准农户有时不执行,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市场行情好时,农户的成鸡会不卖给公司,而行情差时则要求公司收购等等。 “农户什么事都直接找公司,公司有什么事也要到农户家里一个个进行解释,沟通成本太高。”庄新娟说,公司和农户都迫切需要一个中间组织来协调两者的关系。 在立华公司提议下,2002年12月,78户养殖大户和立华公司共同发起组成了立华合作社。 而庄新娟由于一直担任立华公司技术服务部主任,平时和农户打交道最多,所以她“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合作社社长。 “心里塌实多了” 依据立华合作社《章程》规定,凡从事与本社业务目标相同或相关的自然人和法人,承认本社章程并认购一定数额股金,均可申请加入立华合作社。 立华合作社创建资本总额为8万元,分为8000股,每股10元,由社员认购。然后,立华合作社把这8万元全部入股立华公司,参与公司经营分配。 每个社员不论拥有多少股份,都有一票表决权;社员还有对合作社的业务、财务、组织等工作有讨论、表决、建议、批评、监督和咨询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等权利。 在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上,立华合作社也摸索出了一套机制。 首先,合作社与社员签定合作协议书,社员按照规定投资建造鸡舍、配备养鸡设备,合作社验收后,以记帐方式向社员提供苗鸡。为了防止社员不履约,合作社按每只鸡4-6元的标准向社员收取保证金。 在养殖过程中,合作社向社员发放联系卡,社员凭卡领取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饲料、药品等材料,费用待销售时一并结算。最后,合作社将社员的成鸡全部按照合同价销售给公司。按照合同价格,合作社退还社员的保证金,扣除苗鸡、饲料、药品等费用,社员平均养殖一只鸡可获毛利1.5-2元。 在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上,农户的利益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和保障。 首先是股金分红。合作社的股份制使会员对经营利润能参与股金分红。在自愿的前提下,合作社社员可按养殖面积以2元/平方米作为入社股本金,合作社再以社员股金入股公司,参与公司年终分红。2003年合作社入股公司80万元,年终股金分红总额达38万元。 其次,合作社还建立了二次分配机制,即合作社在年度结算时,拿出部分利润对社员进行二次分配。2002年至2003年,合作社以这种形式向社员分配80多万元。 不仅如此,立华合作社还探索出了一个自我发展机制。这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积累基金。合作社一方面从药品、养鸡设备的经营中,提取一定的利润作为合作社的积累基金。另一方面,立华公司每年拨一定数额的技术服务费给合作社,纳入积累基金。 二是风险基金。为了减少意外事故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合作社在销售结算时,分别对雪山草鸡提取0.03元/羽,三黄鸡提取0.02元/羽,并由公司配套等额资金作为合作社的风险基金,当农户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烈性传染病损失超过2000元时,损失由合作社从风险基金中补贴50%。从2003年到现在,合作社共收到农户的风险金335840元,再加上公司的等额配套资金,达到了671680元。 “农户经济很脆弱,养鸡基本上都是投入了家中所有的钱财,身家性命全押上去了。”唐焕杨感慨,“只能赚钱,不能蚀本。” 风险基金让社员们消除了一些后顾之忧。根据统计,目前基金已支出了50多万元。 经过两年时间的运作,立华合作社社员目前已发展到257户,饲养面积则从10万平方米发展到40万平方米,户均每批饲养量达到了1.6万羽,户年饲养量达到了4万羽。社员人均纯收入达到了5万元以上。“我每年的收入在10万元以上。”唐焕杨兴高采烈地说。 独立欲望 毋庸置疑,从“公司+农户”变身到“公司+合作社+农户”,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江苏省农业厅一位专家认为,从立华合作社的诞生模式,即仍然是依托于某一经济实体——立华公司来看,仍然潜伏着不小的风险。 该专家分析,很多合作社通过这种模式而设立的原因是,农户自身经济实力都很薄弱,很难通过自发的形式来组建农业合作社。而且目前合作社在市场交易中缺乏法定的经济地位,在贷款、销售、担保等方面都不具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义务,如果没有一个经济实体作为依托,合作社的运营、生存都将存在问题。 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使合作社的作用发生了异化,从农民自助组织变成了企业的代理人,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实际上是买卖关系,不利于农民利益的维护。 这些问题,立华合作社也正在遭遇。 尽管在2003年10月22日常州市武进工商局给立华合作社颁发了《营业执照》,但从中却看到合作社并没有法人代表,庄新娟只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从立华合作社的《章程》来看,庄新娟并不是社员选举出来的,而是立华公司“委派”过来的,以负责该公司在立华合作社内的具体事务。“目前还没有考虑是否通过选举来产生社长。”庄新娟说。而由于庄本人又是立华公司的董事和股东之一,而且“还是从公司拿工资”,所以,这使得合作社往往难以真正实现与公司的平等关系,处于弱势地位。 不仅如此,据透露,立华合作社的财务帐户目前仍然设在立华公司。比如风险基金,就是由立华公司的财务部门设立一个“专用帐户”来代为“保管”。 此外,尽管立华合作社根据《章程》组建了自己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但目前“有事大家一起讨论,还没有明确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分工与协作”。 最大的隐患则是,目前立华合作社以及社员们还只是简单地与立华公司“捆绑”在一起。尽管社员与立华公司签定了“合同价”,但“如果立华公司一旦碰到很大的市场风险,甚至倒闭了,那我们这些社员怎么办?”一位农户发出这样的疑问。而反过来说,如果农户遭遇重创,单靠这笔小小的风险基金又怎能支撑得起? 这些疑难考验着立华合作社。 为此,庄新娟有一种强烈的“独立欲望”,即把合作社从立华公司脱离出来,使合作社能真正成为农户之间合作的组织,成为社员的代言人。 “一旦独立出来,在立华公司发生市场风险的情况下,还可以寻找另外的销售渠道。”独立之后,“甚至还可以以合作社的名义来介入其他的行业。” 不过,现在看来,这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合作社还没有独立的实力。”庄新娟无奈地笑了笑说,立华合作社并没有任何启动资金。 “就这些固定资产也都是公司的。”她指着自己简陋的办公设备说。本报记者看到,庄的办公室与技术服务部仅仅用隔板隔开,在里边可以清楚地听到外面喧嚣的声音。而这与立华公司办公室主任的办公环境形成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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