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将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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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20: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王卫平)中国银监会日前主持召开的加强不良资产处置监管工作会议决定,监管部门将“标本兼治”,切实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9日介绍说,银监会将依法查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重大典型案例处理的结果要通过公开曝光等形式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的监督。
银监会近期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完善和强化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机制: 一是要加快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法规建设。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规建设问题制定统一规划,解决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银监会将尽快起草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工作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二是要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方面解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上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问题。 三是要加强和改进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部门要分工协作,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督效率。 四是要继续做好有关政策调研工作,促进推动资产处置外部环境,包括市场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等的改善和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