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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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1:35 中国经济时报 | |||||||||
见习记者范思立北京报道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将从12月27日起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新近重新核定了587个型号的国产、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此次重新核定的国产汽车涉及国内25家汽车生产厂的449个型号,另有81个型号的进口轿车、17个型号的进口客车、36个型号的进口越野车和4个型号的进口货车。
今年以来,国内车市持续低迷,汽车行业库存增大,各厂商对汽车价格进行较大幅度的下调,而且汽车降价比较频繁。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04年3月1日和8月1日对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两次调整。 在此次调整中,最低计税价格下调的车型占绝大多数。但因个别国产车型增加了配置,价格略有上涨。所以此次重新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个别车型也有小幅上调,如少数几款进口车的最低计税价格就因价格上涨有所调高。 据悉,车购税税率为10%.,是以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计税价格则是指纳税人买车时支付给销售者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此次调低计税价格,汽车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它对带动汽车消费肯定是个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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