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会计贪污195万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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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08:19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 何云江) 贵州一汽车销售公司女会计采用虚列支出、重复报账、利用假收据冲账等手段,贪污公款195万余元供家人挥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宣判,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彩仪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5岁的被告人陈彩仪原系贵州兴黔汽车厂财务科会计。1999年1月至2002年8月期间,被告人陈彩仪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公款195万余元,并将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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