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成亮点 三大改革力推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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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06: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丽辉 今年以来,三大税收改革举措收到了明显效果: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为农民减负铺平道路;出口退税新机制为外贸出口企业注入强劲动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使东北4万多户企业再现生机。1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明年将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成亮点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成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亮点,为农民减负增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与去年相比,全国减轻农业税负担220亿元,再加上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年农民税负将减轻280亿元左右,大大超过年初预计为农民减负238.9亿元的目标。 除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外,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还先后出台了47项具体的优惠政策。如大幅调高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经营种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据统计,农民从这些优惠政策中享受到的实惠达4亿多元。 出口退税旧账新账都不欠 今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得到全面落实,新机制运行良好。今年前11个月,各级税务机关办理2003年前累计欠退税2002亿元,欠出口企业多年的应退税“老账”全部还清;办理当年出口货物退税和免抵调库存1881亿元。出口退税的及时兑付,给出口企业增添了强劲动力,为我国今年外贸出口总值突破5000亿美元立下了汗马功劳。 增值税转型试点进展顺利 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今年国家正式出台了在东北地区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实行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政策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东北地区税务机关尽快落实,使纳税人真正得到实惠。截至10月底,东北地区享受增值税转型政策的4万多户企业已办理固定资产进项税退税2.84亿元。年底前,税务机关还将为纳税人再办理一次退税,退税额将会大幅增加。 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加强税收征管 谈到明年的税收改革工作,谢旭人说,明年将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减征农业税的测算工作,认真核实每户农民减征和应缴的税额,确保农民该得的实惠一分都不少。在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方面,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托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加强退税早报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坚决做到“新账不欠”。继续做好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工作,注意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为以后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积累经验。同时,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法合并方案的研究和准备工作,认真研究支持中部崛起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各项税收改革的稳步实施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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