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对耕地保有量负责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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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21: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新华社24日受权播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要建立起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这一文件中明确了土地管理的权利和责任。《决定》指出,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文件规定,在确保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地安排,依照法定权限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进行审批,按规定用途决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成部分的分配和使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并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