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明年税制改革确定四大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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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15: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24日表示,明年税制改革将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从四个方面继续推进。在24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谢旭人说,今年实施的出口退税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等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明年的改革将从以下方面稳步推进。 一是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密切关注改革措施的实施情况,全面掌握和研究解决落实过
二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减征农业税的测算工作,认真核实每户农民减征和应缴的税额,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据实核减因征占耕地而减少的农业税计税面积,确保核减的计税面积落实到户。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工作。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为以后在全国实施积累经验。积极落实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企业所得税政策和调整部分矿山油田企业资源税税额的政策。 四是积极研究有关税制改革方案。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研究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实施的方案,研究适当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继续进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方案的研究与准备工作,抓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改革物业税,在部分省市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按照最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 谢旭人还表示,在继续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要抓紧出台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税收政策,认真研究支持中部崛起和循环经济发展等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依法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税收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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