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很快出台 重要条款有所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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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7: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记者 张放北京报道 根据我国加入WTO承诺,我国的商业零售业于2004年12月11日对外开放,直销法也会适时出台。但今天已经是2004年12月24日,距离岁末只有7天了。直销法今年还能面世吗? 昨日,商务部新闻处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假思索地说:从12月11日
谜团一:内外资公司一视同仁? 内外资是否享受同样的待遇,是行业内外对《直销法》关注的一大焦点。 据商务部权威人士透露,已经成形的《直销管理条例》,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取消了此前规定的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人民币才能进入直销行业的准入门槛的条款。与此同时,还取消了外资企业必须是世界直销协会及其分支机构成员的硬性规定。从商务部召集出席《直销管理法》草案讨论的22家内外资企业首脑,首次坐在一起,就不难看出,在直销立法当中贯彻了“内外一致、公平竞争”的原则。 谜团二:直接推销将合法化? 在即将出台的《直销法》中,有消息称,店铺化原则将被取消,这意味着直接推销将得到合法化的认定。这是《直销法》中最引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店铺销售原则一旦被取消,推销员(即直销从业人员)与直销企业将是推销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今后从事直销产品推销的销售人员,无需办理单独个体工商执照,惟有销售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必须是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企业对他们仍然有相当严格的考核标准。对于消费者顾虑较多的,实行推销员终端销售后,是否会损害到他们利益。有消息称,即将出台的《直销法》作硬性规定:推销员虽然不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须对直销员的行为负连带责任,除非企业能举证说明是推销员自身的行为造成的损失。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直销管理条例》进一步拓宽了从事直销产品的范围,不再限定直销产品为保健食品、美容护理用品以及日用品三大类,放宽范围后的直销产品,已渗透至保健器材、保洁用品、小型厨具等多个产品领域。 推销员提成不超过25% 关于推销员提成比例问题,是此次即将出台的《直销法》最引人注目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最大的悬念之一。 有消息称,定稿后的《直销法》,仍然保留了商务部规定的推销员奖金比率必须控制在25%以内的关键条款,但收回了草案中关于“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以内的提成比率”。也就是说,所有内外资直销企业的推销员销售提成,只能控制在25%的拨出比例范围内,而不能随意逾越此底线。此限制,确保了消费者的利益。 门槛降低 监管加强 另据介绍,本次调整内容虽然降低了部分准入门槛,但政府对行业的监管与非法传销的打击依然非常严格。如商务部之前规定“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8000万元及须交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条款依然存在。此外,商务部的有关权威人士还指出,在申请直销资格的条件中,即将出台的《直销法》,继续保留了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硬性规定;对外资直销企业而言,仍须继续保持有3年以上直销经验的硬性规定。同时,国家对直销企业的审批更为严格,由之前只经商务部审批“发照”,改为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审批“发照”。 自“98禁令”之后,在6年的直销转型经营中,无论是国家先后出台的几部部门规章,还是转型企业自我约束的停停改改,都是在一种法律缺失的情况下,政府与外资企业之间相互调和、配合、倚重的过程。 京城的不少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既然中国政府已经为直销业营造了一个广阔而宽松的发展前景,那么此前关注和争论过多的所谓内外资、安利和雅芳之争等,也就随着《直销法》的推出而销声匿迹。如今大家最想看到的是,如何让中国的普通民众以一种平常心来直面和接受已经有法律作保障的直销问题。 不过,对于那些翘首企盼《直销法》出台的业内外人士而言,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一颗平常心。 冷静对待《直销法 安利中国对外事务部一位对外发言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直销法》在出台以前,有些众说纷纭。但我个人认为,直销立法,在思想和行为意识上是一次重大突破,以立法确认直销是对传统营销方式的补充,这无疑是直销企业期待已久的大事。这位相关负责人还指出,获得直销经营权的公司和营销人员,终于有了一个正式身份去堂堂正正面对消费者,而不再受到非议。政府在立法的时候,还充分考虑了渐进性和稳健性的问题,尤其考虑了与国际接轨和与中国国情、中国的现行管理制度结合的问题。这位负责人一再奉劝大家,要用一颗平常心来对待《直销法》的出台,充分认识直销只不过是产品从企业到达消费者手中的一种流通方式的补充而已。对于内外资直销企业来说,最关键的还是脚踏实地研发产品,以最好的服务赢得竞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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