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进一步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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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21: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王卫平)中国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信托投资公司运用信托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账户开设和资金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细化规定。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3日介绍说,“通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必须将信托资金与固有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将不同委托人交付的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投资公司要依法为信托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信托财产专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在经
此前,中国银监会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已于近期实施。该通知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运用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时,应该使用单独开设的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并对账户的开设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 银监会负责人说,这些规定的出台既有利于信托财产的独立管理,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监管部门对信托财产状况的了解和检查管理,对促进中国信托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将产生深远的意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