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中止与企业协议 海南变心政府输掉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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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01:04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12月22日电(凌利生)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政府因单方中止了3年前与琼昌公司签订开发古昌化城北部的棋子湾的“协议”,并强行铲除了旅游服务设施,琼昌公司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及昌化镇政府败诉。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昌化镇人民政府与琼昌公司签订了《棋子湾旅游开发
2003年4月24日与30日,昌化镇领导两次带人拆除了公司所有旅游设施。中止协议的“依据”是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召开的一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关于棋子湾旅游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昌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昌化镇政府中止琼昌公司开发棋子湾的相关通知,赔偿经济损失156万元。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琼昌公司与昌化镇政府签订协议书后,得到了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许可,琼昌公司仍享有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近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撤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昌化镇政府有关中止琼昌公司开发棋子湾的相关通知。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不服判决,已经上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