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门槛或许降低 政府监管决心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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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13: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郭文姬)昨天有消息称,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对直销法规的相关内容作了部分调整,包括取消了年销售额过5亿元的准入门槛、允许直销产品拓宽至保健器材、保洁用品等。据估计,直销法规将于月底出台。对此,商务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直销法未到最后公开之日,仍有修改的可能,大家应参考最终版本。 扫除内资进入的阻碍
昨日有消息透露,即将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极可能取消此前规定的“企业申请当年须具备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条款。同时,还相应取消外资企业必须是世界直销协会及其分支机构成员的硬性规定。 据悉,政府对行业的监管的决心依然非常坚决。之前规定“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8000万元及须交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条款依然存在。有企业内部人士坦言,“其实,无论是5亿营业额还是2000万元保证金都是不同形式的进入门槛。这门槛是必须存在的。” 据了解,新条例还准备拓宽可从事直销产品的范围,由之前的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等三种类型产品,增加至保健器材、保洁用品、小型厨具等产品。 计划降低佣金比率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还计划降低佣金比率。在本次修订中还计划:推销员可不再与直销企业签订劳动关系性质的员工关系合同,改为签订推销合同。业内认为,这个做法在很多企业早已实行,并不会因此损害消费者利益。因为按照相关条例,推销员虽不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须对销售员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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