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遭遇财政分灶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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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11:3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未收税的地方反而要退税 本报讯 记者施建 通讯员穗任宣报道:12月15日,记者随广州市人大财经委考察组赴广州市外经贸局和出口企业考察时了解到,今年实施的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实行“财政分灶”的原则,对解决出口欠退税问题可以起到杠杆的作用,但由于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财政分灶”有可能造成未收税的地方反而要退税的情况,这可能会挫伤部分地方的积极性,从而
不收税反而退税 广州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向广州市人大财经委考察组汇报时表示,目前,与广州有贸易往来的目的地已经遍及五大洲215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商品的种类几乎涵盖所有的商品种类。今年1-10月,广州市对香港、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传统市场的出口增幅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其中对香港的出口增长30.87%,对美国出口增长21.18%,对欧盟出口增长34.58%,对东盟出口增长61.46%。一些新兴市场的开拓也取得新进展,对俄罗斯出口增长60.11%,对澳大利亚出口增长25.08%,对非洲出口增长27.41%。 不过,有关人士对今年新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可能会产生新的出口欠退税表示了担忧。据了解,按照新的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由国家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担。有关人士表示,这在实际上有可能会形成异地出口本地退税的现象。这样,在这种制度安排下,随着出口贸易的高速发展,出口退税额也将迅猛增长,出口大省在出口商品增值税的征管上往往出现退税额大大高于征收额的情况。 据分析,目前在很多外贸公司的出口产品构成中,有相当部分属于采购出口,其中又大多是跨地区跨省市采购,这就产生了征税和退税不一致的问题。举个例子来讲,广东的出口企业或者外贸公司可能从湖北采购产品A、从湖南采购产品B,然后在广东报关出口。在这种情况下,其部分增值税是由湖北、湖南的地方政府征收的,但是广东却要负担其出口退税中由地方财政承担的25%的部分。 可能诱发新欠退税 据有关人士分析,对于部分地方政府来说,这种异地出口本地退税的现象可能会影响其财政收入和积极性。从理论上来讲,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由地方承担的25%退税的落实,从而产生新的出口欠退税,对于出口企业不利。 广州市经贸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实际情况中,这种“财政分灶”的情况并不仅仅出现在中央和地方一级,事实上,广州的市、区(县)也是实行这样的75:25分摊政策。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广州及其下辖区(县)经济比较发达,财政收入比较雄厚,并不会影响到对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但是,对于那些财政收入有限的地方来说,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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