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军君
12月18日,在由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与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制度缺陷与制度建设”研讨会上,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依然是“平等”。一位嘉宾说:“衷心希望今后不要有太多的机会和时间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其实就是企业重组和并购,却要专门提出一个题目来讨论,是因为制度安排、政策安排上
区分了民营和国有两个经济主体,而在区分以后给予了不同的待遇,造成了“不平等”。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现有的民营企业中有6.3%的私营企业曾兼并或者收购国企;有10.2%私企正筹备收购或者兼并;现有私企中,有18.3%是由原来的国企改制来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指出,6.3%和18.3%两个数据很能说明问题,如果参照3700万户的私企总数,就表示有60多万私企是由国企改制过来的,是兼并和收购形式的三倍。而在调查中发现,民企参与国企的改制困难很多,即便在兼并过程中,民企也处相对弱势,一旦在兼并中发生经济纠纷,民企通常选择的是默默忍受,吃了亏不吭声;或私下协商;或寻求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介入协调。提起中介机构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的只占30.3%的比例。
一位曾多次参与企业改制的律师认为,在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过程中,必须制度建设为先,而最根本的是法律制度的建设。因为“很多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最终不能顺利达到预期效果,根本症结是我们的制度本身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存在千疮百孔的漏洞。”
这位律师认为,第二个急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是政府的诚信缺失;第三,需塑造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同时要使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的民营资本,真正做到是阳光下的资本;第四,金融体系需做彻底的改革,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国际标准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法律制度。
东方高盛合伙人陈明建则指出,民企自身也到了寻求突破的关键时刻。陈明建提出了“小股东大公司”及“由控股向控制转变”的思路。陈认为,中国民营企业现在也遇到了美国家族企业上世纪初所面临的问题,美国企业当初解决的方式是股权开放,扩大资本,稀释家族股权,家族股权的比例越来越小,但公司越做越大。随之产生了“管理控制”问题,民营企业家要有意识地由创业者向职业企业家转变,由控股向管理控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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