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成为2004年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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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 11: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 陈二厚) 盘点2004年的中国经济,农业无疑是最大亮点:粮食生产摆脱5年来的持续低迷局面,出现恢复性增长;农民增收迈出重大步伐,达到近几年来的最好水平。而在农民收获的这一系列实惠中,以农业税减免为标志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显然为其提供了强劲动力和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和预测显示,2004年全国农业税收入约200亿元,加上20%的附加,预计征收农业税240亿元。和去年相比,全国将减轻农业税负担220亿元,再加上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年农民税负将减轻280亿元左右,大大超过年初预计为农民减负238.9亿元的目标。 280亿元的“真金白银”,无疑是一份沉甸甸的收获。而权威专家表示,对中国农民来说,这份“大礼包”的意义,不仅在于负担的减轻,从长远看,它意味着延续了两千年的“皇粮国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意味着党和政府在建立为农民减负的长效机制上迈出重要步伐。 对9亿农民来说,今年享受到的税收优惠,还不单单是农业税的减免。据了解,自年初中央1号文件发布以来,在和农民相关的各类工商税种中,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就先后出台了47项具体的优惠政策。如大幅调高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经营种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据税务总局的不完全统计,农民从这些优惠政策中享受到的实惠就达4亿多元。 税收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也是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除了涉农税收优惠之外,国家还出台了旨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和其他优惠政策。但要论政策的密度之高、优惠的力度之大,当首推农业和农民。有关专家指出,这正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农业采取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也意味着党和政府正把越来越多的目光投向“三农”。 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日前表示,随着农民负担的不断减轻,农村分配秩序明显好转,涉农负担恶性事件和案件大大减少,干群关系也明显改善。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应当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而让农民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正是顺应这一趋势的有力举措。 2004年,中国农民成为税收优惠的最大受益者。2005年,农民还有哪些实惠可以期待?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明年各项支农措施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 随着国家财力物力的增强,随着城乡统筹的步伐逐渐加快,9亿农民必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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