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2005年第一批煤炭出口配额已定,共为6400万吨,占全年煤炭出口配额总量的80%.根据今年7月1日施行的《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同商务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煤炭出口配额总量的80%下达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