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设MBO五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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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10:21 文汇报 | |||||||||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对于前一阶段社会上讨论比较热烈的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MBO)问题,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15日再次明确表态:“大型企业不能搞管理层收购,一些中小企业可以探索。”他同时为管理层收购设立了五条“禁令”。李毅中是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说这番话的。 李毅中说,去年年底,国资委下发了两个文件,一是《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
五条“禁令” ●要做好经营者离任审计,对企业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购买股权; ●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严禁自买自卖国有产权; ●必须进场交易,出让价通过进场竞价确定,经营者购买股权与其他受让者必须同股同价; ●经营者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企业产权或实物资产进行抵押; ●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将有关费用从价款中事先抵扣。此外,经营者持股比例应慎重考虑,比例不宜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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