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审杨秀珠案 四疑犯协助杨秀珠贪污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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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9:14 新京报 | |||||||||
四疑犯协助杨秀珠贪污千万元成被告 本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1100万元公款!只需要说几句话,巨贪杨秀珠就轻松弄到了手。如今,杨秀珠潜逃国外,而帮她弄钱的4名疑犯,高云光、金建林、李小燕、沙少华,前天上
杨秀珠示意 据了解,高云光时任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温州火车站站前指挥部副指挥;林素华时任温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法庭上高云光称,1996年底的一天,杨秀珠对高云光、林素华、金建林说:“我弟弟杨进军做生意亏了,需要钱归还银行贷款,想从公司个人获取公款1000万余元。” 杨秀珠还提出,她曾批准减免了一批巨额土地配套费,这笔钱原本要上交给规划局的。她要求高云光算出数额,由林素华提现,把钱从公司提出来给她个人。 高云光策划 高云光算出了那笔款应为1104.5155万元,然后拿到规划局盖印,并叫金建林用作废的发票,开出了土地配套费,再由杨秀珠、高云光、林素华签字报销。 去年8月14日,林素华在看守所里自杀。她丈夫沙少华出现在法庭上,沙时任温州市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1997年,金建林等人将钱分两次打进了两家公司的账户,杨的亲戚李小燕时任这两家公司会计。她分20多次提取了现金交给杨秀珠。 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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