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要给人民负责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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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8:27 新京报 | |||||||||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相关汇报;通过公司法修订草案和公务员法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一定要给全国人大和人民群众一个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答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截至目前,已有754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推进了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据初步统计,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完善各项制度规定87项。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从机制上预防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04年10月底,审计查出应上缴财政的各项资金285.97亿元,已上缴208.72亿元,上缴率为73%,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滞留资金已有98.78%拨付到位。总的看,整改工作进展较好。 会议强调,对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继续抓紧落实。该收缴的款项要尽快收缴,该追究责任的要进一步查处。未完成整改的,要抓紧整改。查处和纠正工作必须在明年一季度基本完成。会议决定,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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