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大销售劣质奶粉案今天上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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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4:33 扬子晚报 | |||||||||
今天上午9时30分,江苏最大销售劣质奶粉案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公开审理,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当庭对马建轩、廖斯驰二人依法提起公诉。在今年曾轰动全国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盐城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一举查处并捣毁了这起特大售假窝点。今年夏天,在江苏、广东、湖南三省警方的通力合作下,马建轩、廖斯驰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A 神秘举报人捅出“第一案” 今年4月25日上午8时40分,一神秘的举报人到盐城质监局反映:盐城市区开放大道某仓库内堆放着大量来历不明的广东汕头产“美乐滋”牌奶粉。当时“毒奶粉”事件正在全国炒得沸沸扬扬,国家质检总局全国通缉“毒奶粉”的“黑名单上”就有这个牌子!按照举报地点,执法人员火速来到盐城大桥北果品市场附近的一个闲置仓库,但此时仓库“铁将军”把门,已无一人。 执法人员随后找到了出租仓库的房主,房主提供了租房者及货主的手机号。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这批奶粉的货主廖斯驰,此人却称他们销售的奶粉不是广东汕头的“美乐滋”牌奶粉,而是黑龙江省某厂生产的,质量肯定没有问题,并称用自己的脑袋担保。为防万一,执法人员要求廖斯驰配合检查,可一直等到下午,廖仍未现身。 随后,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强行打开仓库大门,眼前的情景令他们大吃一惊,只见屋子里码着小山般的奶粉!它们外包装上印着“黑龙江八五八农场纳科乳制品”字样,然而,细心的执法人员很快就发现,在这个不干胶标签的下面,“汕头市龙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一行字赫然入目。再打开纸箱,里面装的全都是国家正在“通缉”的“美乐滋”系列奶粉。分别是各类婴幼儿奶粉、中小学生奶粉、中老年奶粉共20多个品种,共计1456箱。 这批广东汕头产的“美乐滋”奶粉总共有多少流入到盐城?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残缺账本中发现,仅2003年10月—12月间,就销售“美乐滋”奶粉达4156箱33吨之多。流向射阳、建湖、滨海、大丰、阜宁、兴化、南通、如皋、启东、泗阳、泰州、海安、沭阳等十几个周边县市,销售范围之广、销售数量之多,全省罕见。江苏省最大的一起销售“毒奶粉”案,由此终于浮出水面。 可能是走漏了风声,执法人员再拨“美乐滋”奶粉盐城地区销售主管廖斯驰的手机,却一直关机。 经连夜检测,该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最高的为4.7%,最低的仅为2.8%,均低于国家标准5 7倍,甚至低于普通米粥的蛋白质含量。从4月26日至6月30日,盐城质监局局长夏世华亲自率队上阵,执法人员奔赴宿迁、淮安、南通、泰州、扬州等地,清查“毒奶粉”。短短5天,便查获“美乐滋”牌奶粉1200余箱。随后,江苏省公安厅将此案作为全省公安机关强化打击“三假”犯罪挂牌督办案件,要求必须全力侦破,并限期在8月底前侦结。盐城市亭湖公安分局负责具体侦破此案,对涉嫌犯罪的马建轩、廖斯驰等人进行全国通缉。6月20日,追逃小组在广东警方配合下,将广东“美乐滋”奶粉在盐城的总经销负责人廖斯驰抓获;7月30日晚,案发后潜逃的广东“美乐滋”奶粉江苏销售总经理马建轩被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机关抓获,于8月8日被押解回盐。至此,江苏省第一大劣质奶粉案全面告破。 B 速溶粉加麦精兑成“美乐滋” 经查,“美乐滋”牌劣质奶粉是由广东汕头龙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公司原老总纪升江(已由广东警方立案侦查)发现制作劣质奶粉的成本很低,但利润极大,于是注册了公司,“美乐滋”、“雀泉”等品牌的“毒奶粉”就相继生产出笼;为使利益最大化,龙腾公司就地取材,采购劣质速溶粉掺上奶精、麦精等进行勾兑,形成自己的系列奶粉。纪升江认为使用北方企业生产的奶粉好销售,便“借用”“黑龙江八五八农场纳科乳品厂”的名义为奶粉包装。 开庭前,记者查阅了“美乐滋”奶粉案件的有关卷宗。记者发现,与其他假冒伪劣产品所不同的是,“美乐滋”奶粉竟然有一套完整的批销网络和组织体系。据“美乐滋”奶粉江苏销售总经理马建轩交代,“美乐滋”奶粉从去年10月在江苏开始销售,他主要负责整个江苏省的销售业务、市场开发和客户应酬,并管理在江苏各地的销售主管、统计销售情况。各地销售主管只能在本地负责销售业务,不准跨地区“抢地盘”。另外,“美乐滋”奶粉从生产、运输、保管、批发、收款等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分工体系,如当需要货物时,各地代理商根据需要打电话给当地销售主管,销售主管再向仓库保管张桂洪要货,经过马建轩批准后,货方可发出。马建轩交代,代理商每个月除了底薪外,还会获得千分之十五的销售提成。 记者了解到,该案在盐城地区涉案劣质奶粉达2217箱。今年3月份,“美乐滋”劣质奶粉在江苏地区发货达1406箱,总价值达23万多元,流向盐城、镇江、宿迁、泰州、淮安、南通等地区的15个县市,其中盐城地区销货量最大。负责办理此案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所幸的是,由于及时发现并捣毁了这个特大售假窝点,目前还没有发现因服用“美乐滋”牌劣质奶粉而造成的“大头娃娃”。 C 被告人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当庭对马建轩、廖斯驰二人依法提起公诉,请求法院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今天的审判被安排在盐城市亭湖区法院第四审判庭。上午9点25分左右,本案两名被告人马建轩、廖斯驰被法警押进了审判庭。穿着蓝马甲囚服的两名年轻的被告人均面色苍白,无精打采。9点30分,法官宣布正式开庭,来自亭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宣读了对两名被告人的起诉书,案件的法庭审理正式开始。检方指控,2004年3月9日,被告人马建轩明知“美乐滋”奶粉质量不合格,仍安排廖斯驰等人将存放该奶粉的仓库从盐城亨王集团公司转移至本市沙井头附近,后又转至本市区开放大道128号,并同意廖斯驰等人继续销售。自2004年3月10日至2004年4月15日期间,被告人廖斯驰明知“美乐滋”系列奶粉质量不合格,在经被告人马建轩同意后,仍向盐城、连云港灌南代理商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02877元。另有货值金额合计193174元质量不合格的“美乐滋”系列奶粉被质量监督机关查封。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盐城亭湖区检察院还指控,2004年3月10日至4月8日期间,被告人廖斯驰在经马建轩同意后,先后5次向射阳代理商沈某销售不合格“美乐滋”系列奶粉计312箱,销售金额41019元;2004年3月,廖斯驰在经马建轩同意后,先后两次向建湖县代理商李某销售不合格“美乐滋”奶粉101箱,销售金额13352元;同月,廖斯驰先后3次向阜宁县代理商洪某销售不合格“美乐滋”奶粉116箱,共计15562元;同月,廖斯驰向滨海县代理商陈某销售不合格“美乐滋”奶粉132箱,价值19244元;2004年4月,廖斯驰先后两次向连云港灌南代理商(灌南销售系廖斯驰管辖)肖某销售不合格“美乐滋”奶粉100箱,共计13700元。此外,盐城质监部门还查获不合格奶粉1456箱,货值金额193174元。 庭审期间,两名被告人均对起诉书中所述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第一被告人马建轩在听完起诉书后,甚至鞠躬对检察官的起诉表示感谢。本报记者 郭小川 彭昊 通讯员 张毓崇 王国宝 陶保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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