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6年改革脉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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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19:21 时代人物周报 | |||||||||
本报记者 蒋志高 国企改革初期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赋予一定经营自主权,以期提高经营效率。 197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允许企业
从1984年开始,国有企业陆续实行厂长负责制,其核心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是企业法人的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此前,国企长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后改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厂长负责制的实施在当时引发了“是否削弱了党的领导”的讨论。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国有企业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以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决定》指导下,国营企业改革由放权让利向承包制转换。 从1987年开始,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推行了经营承包制。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与此同时,还进行了股份制、利税分流、小企业的包、租、卖等方面的改革试点。 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谈话拉开了新一轮改革的序幕。同年,山东诸城出现了被称为“先出售后改制”(后来称之为股份合作制)的模式,市委书记陈光被人骂作“陈卖光”。从那时起,产权改革被推向了国企改革的前台。 1993年底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国有企业改革的策略性方针列为中共中央最高指导性文件之中。该决定指出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应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 1999年9月,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2003年初,MBO(管理层收购)因引发极大争议而被叫停。当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2004年,朗咸平所提出目前产权改革存在方向上的错误、国有资产被合法剥削的观点,引起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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