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颁布新规 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良性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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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19: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 王卫平)为加强监管,严格审查,规范运作,确保新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整体质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颁布了《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简称《指引》)。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4日介绍说,《指引》对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从筹建到正式开业全过程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申请筹建、开业两个阶段的申请人、申
《指引》对银监会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重点对集团母公司、成员单位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等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相应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提出了详细要求,对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上岗条件以及相应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引》还对财务公司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提出新的要求,为今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良好运行打下了基础。 银监会负责人说,《指引》中增加了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以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财务公司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公允性。 这位负责人指出,此举将进一步推进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稳健发展,对中国大型企业集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改善中国外商投资环境将发挥重要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