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14日电(葛如江、梅洁) 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介绍,经过20年的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3845个,入会人数近100万人。通过加入合作组织,农民不仅提高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实实在在的收入。
1982年,
安徽省天长县界牌镇17户农民在镇科协的指导下,联合创办了全省第一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界牌镇水产研究会。自此以后,这种以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致富农民为主旨的合作组织在全省各地不断涌现。
为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从税收、资金、政策三方面加大了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比如,对已登记成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或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排灌、植保、家畜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培训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销售自产农产品或经分等分级、整理包装、加贴品牌商标等简单加工的自产农产品,以及以优惠价向本组织成员供应农膜、化肥、农药、饲料、种子、种苗、畜禽疫苗等农用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安徽省要求,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开展试验、示范、培训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和扶贫资金,要增加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项目的投入。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加工、专业市场建设等方面的贷款,各级财政可给予贴息贷款。同时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即整车运销自产鲜活农产品,包括经过分级、整理、包装的鲜活农产品,免征除高速公路之外的车辆通行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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