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14日电(记者李阔) 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山西省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从2005年起,全省将全部免征农业税。
据介绍,在过去的几年里,该省已有22个县降低了农业税率,37个县免征了农业税。今年该省为了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共减免各类农业税达1.7
亿元,农民人均减负7.47元,农业税率整体下降1%。今年山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0%,达到2530元,成为近8年之最高,但与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915元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为彻底消除农村税费体制弊端给三农发展带来的阻碍性影响,经过认真研究,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开始,全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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