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否认直销法草案被退 年内颁布仍有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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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14:17 南方日报 | |||||||||
直销法主体年内颁布仍有希望 商务部否认《直销管理条例》被国务院退回 鉴于中国开放直销市场的复杂性以及近来仍无法遏制的传销风波,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直销法规已被推迟颁布。
日前有消息称,由商务部草拟的直销法草案已被国务院法制办退回,出台无望。但商务部对这则消息予以否定。据悉,直销法规已进入最后定稿和审议通过阶段,近三个星期以来,草案一直寻求各部委统一意见。乐观估计,作为主体的《直销企业管理条例》最早都要到年底或明年初颁布,而另外两部配套法规将会更晚出台。 对此,商务部官员解释,12月11日是中国承诺取消直销限制的期限,但是直销行业管理相关立法由于程序原因稍微延后一段时间出台也是正常的。业内资深人士胡远江分析,我国要建立一部既要符合中国国情又要适应国际形势的直销规范制度,此次延后意味着新法规将更具有适用性、更能体现中国特色。 颁布晚于预期 《直销法》起草工作从去年2月开始筹备,几经易稿、增删,至今年9月10日厦门直销研讨会上雏形首次公开;今年11月,直销法规最终确定由主体《直销管理条例》、配套法规《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和《反金字塔欺诈管理条例》三部分组成,早先起草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并入主体部分。 然而一位参与过立法讨论的直销专家透露,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一直对直销市场开放后的监管效果持谨慎态度,他们认为更周密的市场监管需要从直销立法阶段开始。事实上,仅《反金字塔欺诈管理条例》前后几易其稿,监管极其严苛,至今尚未定名。 在谈及直销法规之所以难产的真正原因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时很快碰到了强大的社会压力。1998年前失去理智般的传销风暴至今仍令人记忆犹新,今年下半年直销立法进入关键阶段,然而工商总局查处“老鼠会”的案件仍频频曝光,大有死灰复燃之迹,可谓嚣张之极。 因此,对于出台时间,业内有很多猜测:一种较大的可能是,经过各部委严格修改后的直销法草案一旦上报法制办后,法制办可能会启动特别程序,针对入世承诺在确保质量前提下提前完成立法程序。其中,《直销企业管理条例》首先出台,有关市场监管的另外两部法规将在明年内陆续出台。 核心条款可望下调 见过11月定稿草案的业内人士称,定稿内容与厦门会议时公布的条文相差不大,但出于实际操作需要,核心条款中有关门槛可能微调。 所谓核心条款,主要指草案中有关准入门槛和监管门槛的“硬杠杠”。9月的厦门会议上,外资司副司长邓湛介绍草案时称,初稿要求企业注册资金达8000万元人民币,交纳2000万-3000万元保证金,直销企业支付给推销员的总薪酬不得高于产品零售价格的25%,对于推销员的违规行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散场后,兴高采烈入场的22家企业代表默默离开会场。当时分析称,由于直销企业一直盼望早日开始光明正大的业务活动,对于严苛的要求并未直接抱怨。 进入11月份形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安利率先公开向媒体就薪酬比例、保证金制度、信息披露程度以及连带责任等各项核心条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安利称,这只是说出了22家企业的心声。 后起新军赢得预热时间 拉锯战倒是给了直销新军更充足的预热时间。 根据记者所看到的条款中关于审批进度的规定,条款自颁布之日起2个月后生效,此后企业才可正式向地方商务部门申报,经过地方审批后再向商务部申请“筹备意见书”,前后各需20天和3个月;若一切顺利的话,企业可持“筹备意见书”筹备直销业务,完成后经地方商务和工商核实无误,由商务部发给《直销营运许可证》,工商部门根据商务部许可在企业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直销”。这样一家申报的企业才可能正式从事直销业务。 照此推算,假设直销法年底如愿颁布,首批企业最快都要到明年7月份才能拿到直销牌照,真正的市场竞争估计要到明年下半年才可能出现。 一直高度关注直销立法的律师刘忠更担心,对于想进入中国直销市场的企业,拥有足够的门店数量恐怕还在其次,如何拿出一份能打开大门的申请报告才是最艰巨的工作,“国内企业10月份后才匆匆‘落笔’——这就是差距,也注定他们不能与外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刘忠这样对记者说。 胡远江仍认为,直销市场热身赛已经启动,直销法规的早日出台有助于直销市场规范化运作,避免一部分企业在灰色地带继续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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