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制度需完善 世遗涨价听证会代表个人观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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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 11: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近日,参加北京“世遗”景点门票涨价听证会的部分代表对媒体坦承,听证前并未做充分调研,其观点只能代表个人。这正从一个方面暴露出现有听证体制的问题。 作为一种民意表达方式,听证会一方面是相对处于“弱势”的分散的公众诉求自身利益、与其他利益者展开公平博弈的形式,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决策者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动机和努力,也是彰显法治社会“程序正义”的重要保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
首先,目前听证会的主办方多是当地物价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主办方会不会和申请听证方因为利益的相关,达成某种默契,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 其次,目前代表的遴选大多采取主办方选择、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这样的遴选方式,很难保证听证会代表构成的广泛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甚至会出现主办方只选择有利于“己方”观点的代表的情况。 再者,在听证内容上,何时发放听证会背景材料、代表发言时间的限制则成为听证会的又一软肋。一些听证会拖到会前几天才发放相关材料,使听证会代表无法就听证内容展开充分的调研。 更关键的,是听证会的观点如何被吸收进最后的决策中,以及听证会在决策过程中居于怎样的地位。如果听证会只被当作一次摆设和一种形式,最后的决策并不真正考虑听证会上的观点,那么,这将和上面所提到的“程序”问题一起,令听证会的“程序正义”受到广泛质疑。 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现有问题,尽快完善听证会的制度建设———如听证会由申请听证者的上级机构或中立机构举办,申请听证者的相关预算提请审计机构加以审计等,使听证会的各项“程序”都有明确的规范,并逐渐公开化、透明化,接受更广泛的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听证会形成的多数观点如何进入最后的决策过程,确保听证会不会沦为“花瓶”。 杨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