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1日起放开钢材等五类物资进口经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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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23: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张毅)商务部日前发出公告,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有关加入后三年内放开指定经营的规定,自2004年12月11日起,取消钢材、天然橡胶、羊毛、腈纶及胶合板的进口指定经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进口上述物资。 商务部的公告称,木材进口指定经营已于1999年先行取消,此前发布的《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和《进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以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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