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不要盲目将货币换成另一种货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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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 王卫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10日警告说,盲目地将一种货币换成另一种货币,今后有需要时,又重新换回来,可能会增加许多交易成本。 有记者问:前些时候,一些地方的居民和企业争相结汇,与前些年的争相购汇形成鲜明反差,请问这是否正常?
新闻发言人说,过去在外汇严格管制的时候,中国为了鼓励侨汇和旅游,维护居民和非居民的利益,允许个人持有外币存款和外币现钞,这在国际上是十分罕见的。之后,我们又逐步放开企业开立外汇账户。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和个人如何安排其金融资产结构,政府部门不应干涉。根据一般的风险控制原理,所持金融资产应当与其来源和使用保持一致性,不能出现货币错配和期限错配。盲目地将一种货币换成另一种货币,今后有需要时,又重新换回来,可能会增加许多交易成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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