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披露包头空难理赔内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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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13:33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12月9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11.21”包头空难遇难者以及失事飞机的承保和理赔情况。截至目前,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平安人寿三家寿险公司已向遇难者赔付980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也已全额支付了2300万美元的飞机理赔款。 保监会表示,理赔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预计遇难人员的人身险赔付总金额约为1300万元,而与失事飞机的财产险和责任险的赔付则需要与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摊回。
遇难乘客中有25人购买了中国人寿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040万元,其中6人还投保了中国人寿的其他险种;在另外22名乘客中有3人购买了中国人寿的其他险种。遇难的6名机组人员投保了太平洋人寿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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