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因素将使11月和12月居民消费水平涨幅回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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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1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韩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日的分析认为,随着宏观调控成效进一步显现,在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下降的基础上,11、12月份物价涨幅还会继续回落,主要有三点原因。粮食和肉禽蛋奶等主要副食品价格趋于稳定。粮食价格经过去年10月和今年2、3月两轮大幅上涨以后, 种粮比较效益已明显提高。目前小麦、玉米、稻谷三种粮食平均市场价格为77元左
绝大部分商品价格供求格局尚未发生根本变化。据商务部前不久对今年下半年600种主要商品全国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排队分析,供过于求的商品446种,占排队商品总数的74.3%;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154种,占排队商品总数的25.7%;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在这种大背景下,再加上市场竞争激烈和技术进步的影响,主要工业消费品的价格仍将呈下降态势。 去年涨价的滞后影响将逐渐消失。由于去年涨价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对今年前三季度价格总水平的滞后影响很大,但对今年第四季度的影响有望逐步消失,因此,第四季度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明显低于前三季度涨幅,11月和12月的涨幅也会低于10月份的涨幅,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4%左右。(完)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