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7家企业被撤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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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 14: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2月4日电 日前,南京供电公司、南京大吉铁塔制造有限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等111家企业,被市政府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同时,南京市百货公司等17家企业被撤销了这一荣誉称号。至此,南京市被撤销该称号的企业已达57家。 据《南京日报》报道,据了解,这17家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企业中,7家是因改制或破产而被注销的企业,另外10家均因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信用度下降以及存在不良记录等
据悉,南京市工商局今后将采取个例即时认定和集中认定相结合的办法,每年评选一次“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市政府每两年评定、认定一次。不搞终身制,凡是不符合“重守”条件的企业都要被撤销命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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