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拟强化银行财务监管 汇金面临角色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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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4日 13:18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李利明 北京报道 财政部将要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监管。在11月25日举行的全国金融财务监管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提出这一主张。
在财政部看来,国有银行股改中涉及的金融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监管问题亟待解决,在当前,这一问题只能由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加强对国有银行的财务监管来加以解决。 财政部的这一举措,或将与中央汇金公司作为中行和建行出资人的角色发生冲突。 加强财务监管 据了解,财政部将在中央和地方财政系统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专司对国有银行的财务监管。对国有银行的财务监管将分为两个层次:财政部对国有银行总行进行财务监管;各地财政部门对国有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进行财务监管,以防止银行的金融风险向地方财政风险转移。 知情人士透露,各级财政部门对国有银行的财务监管内容包括金融企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转让、无偿划转以及资产评估备案和审核等工作。其目的是通过按规定严格审核国有银行的股权变动,确保金融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指出,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正进行股份制改革,努力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在这个改革过程中,财务重组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中涉及的财务和税收政策相当复杂,财政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金融财务监管的方式,促进内资金融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为提高其竞争力创造条件。 2004年财政部金融司首次组织的金融企业报表工作已经完成。 对中行和建行注资之后,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已经表示,财政部将在坚持审慎会计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财务制度,有效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为试点银行提供良好外部改革环境。 截至目前,财政部已就中行、建行和交行等三家银行改制方案中的财务和税收问题开展工作并逐一进行落实。主要包括:清理了不良贷款等资产损失;补充资本金;解决了特别国债与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利息支付问题;协调解决了不良贷款损失缺口的弥补等问题。 在11月6日举行的“2005年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楼继伟表示,财政部将支持主要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包括充实资本金、减免税收等。 谁是出资人 财政部有关人士透露,财政部出台这一政策的背景是,谁是国有金融资产的出资人目前仍然没有明确。 在中行和建行股改之前,财政部实际上是整个国有金融机构的出资人。除了人事任免权以外,财政部门实际上履行了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所有其他职能。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银监会成立和央行三定之后,“对金融类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管理职责分工已经十分清楚……财政部作为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本提供者,则继续履行对其国有资本及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职能。” 按照财政部有关人士的说法,“财政部认真履行了金融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修改完善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有关管理办法。” 对中行和建行注资之后,作为财政部出资的两家银行原有的3200亿元人民币的所有者权益,全部用于冲销不良资产损失。如今,中行和建行的资本金已经没有财政部的任何部分。这时,谁是金融类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状况发生了变化。 在财政部看来,当前国资委和财政部都不宜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的出资人。如此将不可避免地造成或增加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加重要求银行定向放贷的压力,回避企业改革等诸多问题。如果财政部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的出资人,由于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纳税和上缴利润都会作为财政收入,国有金融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资产转移,不过是从财政部的左口袋转到右口袋而已。 在这个背景下,财政部只能通过加强财务监管来确保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 主角转换 其实,在财政部否定了国资委和财政部的任意一方作为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身份时,中央汇金公司正在扮演起中行和建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角色。 去年底,中国实施了通过注入政府资金调整大型国有银行资本结构的计划,动用外汇储备注资对两家试点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注入资金,使得中行和建行股改的主角从财政部变成了央行。 注资之后,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册成立的中央汇金公司取代财政部成为中行和建行出资人。 对于汇金公司作为中行和建行出资人的地位,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描述道:汇金公司在中行和建行改革中,代表国家出资,代表国家依法对中行和建行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收益权就是出资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要实现投资收益权,财务监管必不可少。 角色冲突 业内人士认为,财务监管实际上是出资人为了确保自身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应该关心的事情。财政部加强对国有银行的财务监管,具体到中行和建行,财政部将与汇金公司作为中行和建行出资人的角色发生冲突。 这一冲突背后更深层次的冲突是,中行和建行股改之后,财政部是不是它们的股东? 中行行长助理朱民认为,即使在国家动用外汇储备对中行注资之后,也不能说财政部不再是中行的股东。汇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自国家外汇储备,能不能说财政部是汇金公司的股东从而间接是中行和建行的股东? 在国有银行原有的资本金实际已经为负数,利用外汇储备对他们注资这个特殊安排下,随着下一步工行和农行股改的进行,财政部的财务监管与汇金公司的出资人角色之间的冲突可能将会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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