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碧水 通讯员 温讯
本报杭州12月2日电
熊德明的“温州讨薪”之行终于有了进展。今天下午3点多,熊德明的温州老乡张仁合的案子有了初步结果,双方以10.5万元初步达成一致。但同张仁合一道请熊代为讨薪的张
泽本则因老板不愿让步,无法进行调解。
熊德明是11月30日从重庆赶到温州的。她的老乡张仁合在温州一家陶瓷厂打工多年,患上了“矽肺”这种职业病,可厂里始终不给赔偿。张仁合对熊德明说,在温州打工的重庆云阳老乡有好几十个,都不同程度地得了这种病。已有好几个老乡患这种病死亡,却没有得到厂里的任何赔偿。
“实际上,熊德明老乡们遇到的难题,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已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法律人士介绍,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在温州机场,被鉴定为致残四级的袁世成说,自从得了矽肺病,他们就丢掉了工作,从5月份开始,只能耗在厂里等着发放医疗费用及索要赔款。“我们为了这件事,已经去了5趟市政府,信访局做了笔录,就没有下文了。区政府不知道去了几趟,但门口有保安,不让进。”
32岁的张仁涛,同样被矽肺困扰,“我们天天都向温州市龙湾区劳动局反映,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每次都无功而返。”他说:“希望熊姐能够帮帮我。”
其实熊德明既不懂法律又无职无权、其助人讨薪主要依靠“名人效应”。然而这种效应最终又能帮助几个人?责任部门办事不是依法而为,而是依人而论,这是另一层深重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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