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监管一词对海尔不合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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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7:3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一 发自北京 “‘监管’这个词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来说可以使用,但是对于国有参股企业来说是不合适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夏业良对记者说。 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夏业良认为,“实际上‘监管’这个词具有政府行为的色彩。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监管往往意味着直接下命令,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企业的行为不违规,就不应该进行干涉,即使企业违规,也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他指出,“对于参股企业,政府只是众多投资者中的一个,对于企业最多是建议,如果还谈监管,这种想法已经不正常。从长远来看,对于不关乎国计民生的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应该退出,如果要在竞争性领域进行新的投资,也要得到纳税人的同意。” 在海尔集团的身份问题上,没有数据表明国有资本在海尔的资本构成中占控股成分。对此,夏业良说:“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很多集体企业甚至民营企业都有一部分国有资本,如青岛海尔,在发展过程中,划转兼并了一部分国有资产,不是纯粹的集体企业,但也不能算是完全的国有企业。既然兼并了就兼并了,如果存在兼并转让价格过低或者其他问题,也可以通过市场赎买的方式彻底解决,而不能把这样有注资的企业干脆算作自己的。” “要死的孩子别人救活了,已经是人家的了,就别舍不得。”夏业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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