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杰:国企改革应以非国有化和股份化为前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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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6:3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赵杰发自北京 对国企改革研究颇深的经济学家魏杰,昨天(12月1日)上午在一个会议间隙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魏杰曾担任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所长,中国国有资产学会副会长等职,同时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马上就要召开了,结合过去一年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争论和类似中行、建行等的改革实践,您能谈一下您的看法吗? 魏杰:今年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争论比较大。但是不管怎么争论,国有企业改革有一个前提必须为我们所重视,就是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和股份化这两个要点。 凡是不属于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改革的方向是非国有化;对属于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今后也不再叫国有独资企业了,而是要发挥混合经济的作用,也就是对这类企业的股份化,充其量是国家控股的问题。 这“两化”就是我们20多年来改革所取得的经验。今年对中行和建行的改革,就是把银行股份化,到2007年应该基本完成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但是,以这两个要点为基本出发点的改革,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问题集中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魏杰:主要有三个问题:国有资产定价问题、债务问题和企业员工身份的转变问题。 先谈国有资产定价问题。这一问题集中表现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现实与国际惯例之间的矛盾。按国际惯例和投资银行理论,我们的改革应该坚持资产的交易法,注重资产的盈利能力,而不是现实中实行的所谓管理价格和投资成本法。 谈到债务,首先要分清债务和债务负担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根本不同,可是很多人都把它们混淆了。债务是正常负债,债务负担是非正常负债。非国有化和股份化都会遇到债务的问题。 按照投行理论“债务跟着资产走”的原则,我们先要把债务负担变成债务,然后才能按照国际惯例来改革。 最后是员工身份问题。企业对员工是“无限责任”,还是“有限责任”?我们这次的改革就是要进行非国有化和股份化,典型的国有企业将不存在。那就要从现在的企业负“无限责任”变成为负“有限责任”。但是固有观念要改变有难度,涉及到利益问题,谁也不愿意把“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 第一财经日报:债务负担如何变为债务呢?您怎么看待在国有企业员工身份转变中不断出现的上访问题? 魏杰:债务负担变为债务,我理解有三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注入资本金,目前对中行和建行的改革就是采取这种办法。通过这种办法,可以将负债降到正常水平,然后进行股份制改革。 这种方法实施起来的难度在于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来进行资本金的注入。第二种办法是用资产冲销债务,把债务负担冲销为正常债务。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可能被认为会引起资产流失,其实根本谈不上流失。第三种方法就是依靠银行。这种办法实施起来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如果企业出了问题,就得国家承担。所以,在这里我想强调一点就是搞重组一定得告诉债权人,不通知债权人是违法的。显然这三种方法中,前两种是可取的,第三种千万不要用。 现在改革中上访的比较多,但是不要认为上访有那么可怕。改革的过程也是我们和上访等问题磨合的过程,是和各种有冲突的利益进行磨合的过程。如果没有任何阻力,那么改革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效益好的企业通过股权和债权进行解决,效益不好的企业怎么办?还得国家想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很大的争论。 第一财经日报:国资委成立至今将近两年了,您认为该机构的职能发挥达到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预期了吗? 魏杰:因为目前我们的国有资产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很规范的阶段,国资委的成立就是一种标志。国资委成立一年多来,它的功能就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改革,二是规范。目前其职能发挥已经达到我们学界和业界的预期了。成立以来,国资委既在改革也在规范着改革,这是很对的。它的成立很好地规范和促进了我们国有企业的改革,加上它本身不断地改进和磨合,其功能的发挥只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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