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21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将达国际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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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2:52 经济参考报 | ||||||||
记者:谢登科 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1日说,到今年底,我国将有2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国际标准,从而使达标银行资产占应达标银行资产的比例提高到44.8%。这是我国银行发展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大进步。
刘明康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介绍,境内16家主要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三个季度间提高了2.23个百分点,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提高1.9个百分点,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提高2.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的个数由年初的8家增加到15家,占总资产的比例从0.56%提高到25.69%,另外还有6家银行有望在年底达标。 刘明康说,今年银监会及时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旨在建立一个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商业银行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渠道得到拓展。到9月末,境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由年初的7306亿元增加到7873亿元;累计发行次级债券由年初的30亿元增加到767亿元;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比年初缩小1442亿元,抵补率22.54%。银监会要求,16家主要商业银行和绝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在2007年1月1日前逐步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