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打破人才单位所有制 鼓励人员兼职兼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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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1:37 工人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刚殷 浙江省出台规定,打破人才“单位所有制”,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兼职兼薪。此种政策导向,将对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对人们的深层观念产生怎样的影响? 近日,浙江省人事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文件,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单位
有专家表示,兼职兼薪的决定突破了不允许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的传统禁区,是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种崭新形式。它不仅能使更多的企业受益,也将使人才本身获益。 但同时也有人认为,兼职兼薪会影响到单位自身的工作,“也涉及员工对单位的忠诚度”。 那么,鼓励“兼职”是不是打破人才“单位所有制”的开明之举?作为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尝试,此种政策导向,将会对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对人们的深层观念产生怎样的影响? “没损害单位利益还得欺上瞒下,心累” 周教授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开着车子,去给朋友的公司当兼职顾问了。周是杭州一所大学的生化教授,当兼职顾问已经有两三年时间了,但此前却一直遮遮掩掩。 遮掩,缘于单位此前不许外出兼职的规定。“做兼职的日子,就跟打游击一样。”周教授说。虽然知道学校有很多老师也在外兼职,但他总是“做贼心虚”。为不被人发现,周教授每天上完课后先是把车子开回家,然后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当顾问。很多时候,公司的事一多,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他就只能跟朋友挤在一张小床上。“没损害单位的任何利益,可就得设法欺上瞒下,心累!”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在想:“什么时候才能开着车子光明正大地来兼职?” 原本打算干一段时间就罢手的他,现在反而在公司里参股,正式做起了这份工作。“我有一肚子的理论和知识,当我把这些知识换成产品的时候,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出生,这种喜悦是旁人无法体会的。”周教授这样解释。 据浙江省人事厅工资处的一位干部介绍:“事业单位人才在外兼职已成普遍现象。据保守估计,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从事过或正在从事兼职工作。” 做兼职,是否仅仅出于挣钱的目的?杭州某医院主治医师方先生也曾兼职。他认为,医院是一个完全论资排辈的地方,也是一个“高人”密集的地方。你要提高自己、锤炼自己,到下面的小医院兼职不失为一个快捷的途径。他说,特别像一些贫困地区,让更多有水平的医师去兼职,不仅可提高总体的医疗水平,同时也会给更多的患者带去更多的福音。 浙江一家媒体问卷调查100位事业单位的人员,在选择兼职的原因中,“想换种工作经历,为今后做积累”的达到37.5%,为了赚钱而兼职的占25%。 “把人才仅仅视作‘单位人’已经过时” 据了解,浙江省在1999年曾出台《浙江省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若干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一事已经给予肯定和支持。但长期以来,由于人才资源一直被看成“单位人”,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反对职工兼职,该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此次浙江省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对这一政策进行了重申和明确。 浙江省人事厅副厅长王冬梅认为,浙江省出台这一新政策的目的是让人才充分流动起来。王副厅长说:根据去年年底的统计,浙江省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共有93.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5万人。鼓励兼职兼薪,可以盘活高层次人才资源,让有能力、有精力、有富裕时间的人发挥更大作用,使他们在服务单位的同时,服务社会,更多地为社会所共享,这对盘活浙江人才资源有重要意义。“兼职兼薪作为一种政策导向,显示了政府为人才创造宽松环境的决心。”浙江省人事厅工资处的一位干部说。他说:“面对单位人兼职之风,此前多采取抵制的态度,但越抵制,兼职之风就越刮得强劲有力。”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负责人认为,既然抵制不住,就应采取疏导的办法,效果反而会理想些。他说,单位人兼职其实有利于社会人才共享,有利于降低单位用人成本,更有利于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个人的价值。只要把握得当,是可以产生“筑巢引凤”效应的。 他认为,那种把人才资源仅仅视作“单位人”的观念已经过时。“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这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要求,是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崭新方式。 很多单位的管理层表示“忧心忡忡” 浙江省某设计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现在单位里大约有三分之二的设计师在外接业务,单位的管理层“忧心忡忡”。一来他们无法保证设计师是否会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这种泄露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根本就是无意的。因为设计师的工作经验本身就是单位的商业秘密。而此很难用制度来约束,如果仅仅依靠个人自律,显然又不太现实。二来,很多设计师会借助单位的设备来完成自己的分外事,很多设计师都利用上班时间在电脑上堂而皇之地画图纸。 该负责人认为,一般来说兼职都是多劳多得,与工作量相挂钩,所以很多人为了多赚钱会尽量多接任务,这势必会影响到本职工作。而事业单位的工资和奖金相对比较固定,这也会使很大一部分人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 在一些大专院校和医院的人事部负责人看来,“完全放开”在目前来说是不现实和不可取的,他们并不鼓励本单位职工在外兼职。 浙江大学人事部部长朱荫湄表示,高校教师在外兼职,把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学校是鼓励的。但是其前提必须是完成相关教学任务。她认为,兼职必须把握好度,如果一个教师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兼职上,学校是不赞同的,毕竟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书育人。 允许事业单位技术人才兼职之后,如何防止人才“顾此失彼”、不安心本职工作等情况发生呢?王冬梅副厅长说:并不是所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兼职兼薪。 据介绍,根据事业单位不同职能、性质和任务,浙江省把事业单位划分为四类,即监督管理、社会公益、中介服务和生产经营类。其中社会公益类又分为纯公益类和准公益类两类。根据实施意见,允许兼职兼薪的主要是指高校、科研院所等准公益类以及中介服务、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并不在文件允许的范围。另外,对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也要从严控制。例如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规定不能从事有偿家教,应按行业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与此同时,新出台的《意见》还为技术人才兼职定下了“规矩”:兼职的前提为“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并且必须在业余时间进行。 “要做到本职兼职两不误并不现实” 浙江省社科院一位研究员认为,浙江从总体上收缩事业单位规模,建立新型的法人治理结构、竞争性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有效的约束机制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其中,鼓励和支持兼职兼薪堪称一项大胆尝试,但此举背后存在着很多不容回避的隐忧。 他表示,目前浙江大多数事业单位产权改革尚未结束,其工作人员一旦兼职兼薪,就意味着既吃“皇粮”又吃“杂粮”,很难排除有人利用其所在单位的技术、设备、资金、工作关系等资源,打着合法兼职兼薪旗号干出损公肥私的事来,甚至还可能滋生新的腐败。 在一家事业单位任负责人的华先生称,兼职兼薪对社会有好处,可以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作为科技人员,我举双手赞成兼职兼薪,但作为一名管理者,我是反对的。 业内人士认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能够一心二用甚至一心几用,并且同时能把几项职业都干好的人恐怕不多,相反多数人往往会顾此失彼,所以要做到本职兼职两不误并不现实。在兼职兼薪的同时,要保证保质保量、高速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是相当难的,并且还可能会滋长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搪塞推诿的风气。 据此,有人指出,鼓励兼职不是出路,关键在于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激励机制,建立高效合理的用人制度。只有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改制消肿、裁汰冗员、引入竞争、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人事、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才是增加事业单位职工收入,让他们人尽其才的根本出路。 相关链接 兼职兼薪在沪苏川 上海:科技人员可兼薪兼职 上海人事局发布实施的3项新的人事政策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兼职。这是《上海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的试行办法》所涉及的兼职政策。具体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侵害国家和单位技术、经济权益的前提下,就可以兼职,且兼职人员“应当兼薪”。 江苏: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兼薪 今年7月17日,江苏正式出台了鼓励支持员工兼职兼薪、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优秀人才协议工资制和按项目分配的事业单位新分配制度。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将可以兼职并获取报酬。 兼职兼薪制度明确,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从事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兼职工作并获取报酬。兼职兼薪可由单位组织或通过中介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行联系。 四川: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 四川出台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除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者外的各类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职兼薪;或者经原单位许可,长期或短期到其他单位受聘工作。 为保证人才柔性流动的实施,四川作出规定:原单位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条件限制人才的柔性流动。人才在柔性流动过程中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要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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