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已成为我国银行业重要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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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1:09 北京日报 | |||||||||
本报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 陈晶晶) 应我国加入世贸承诺,从今天起,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将扩大到 昆明、北京、厦门、西安和沈阳,其中西安和沈阳两城市由国务院批准提前开放此项业务。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外资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国内银行应对挑战非常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框架支持,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除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由13个城市增加到18个城市外,从今天起,对设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外国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银监会将放宽其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每家分行都盈利,而只需其在华所有分行总体盈利;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在华设立代表处,可将申请资料直接报送银监会,不再需要经过层层报送;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银监会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据统计,在华外资银行的资产总额已达553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41.44%,约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8%,外汇贷款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总额的18%左右,今年前10月实现税前利润17.4亿元人民币。 刘明康指出,银行业的改革发展非常需要法治环境的支持,需要审慎科学的会计制度和强有力的法律框架,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将十分有助于健康的银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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