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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重申 禁止篡改经济普查数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18:41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12月1日电 (记者 胡梅娟)针对有的省区市通过人为操作,使经济普查数据与历史年报相衔接的现象,国家统计局日前重申,要严格纪律,不得人为篡改普查结果,编造普查数据。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在此间说,摸清家底,搞准数据,是经济普查的根本原则,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是经济普查的第一任务。
数据不准确,将影响对全国经济普查的评价,进而影响国家宏观决策。

  据业内人士透露,有的省区市在初步摸底调查中,特别是对单位的调查中,发现当前数据与年报数、定报数有很大差距,如沿海某地在对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调查中发现,当前数目比年报高出90%以上。为“平衡”这种差距,有的负责人采取篡改甚至编造的方式,让经济普查数据与年报数相衔接。

  李德水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它会使经济普查的质量打折扣,如果许多地方都采取这种方法,普查就是白忙一场,既浪费了国家的人力和财力,又愧对被调查对象。

  李德水说,经济普查与年报数、定报数有差距,这是正常现象,原因可能是因为普查与常规的统计方法有区别等,如果没有差距,就没有必要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当前要正视这一差距。但对以前数字有水分的,唯一出路就是在此次经济普查中,让企业如实填报,据实统计,禁止篡改经济普查数据。

  11月30日,国务院经济普查督查组来津检查了天津市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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