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案终裁获胜 自贡鸿化再成赢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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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16:33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新闻网消息 11月30日,国家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81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根据终裁公告,自2004年11月3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按终裁确定的税率缴纳反倾销税,期限5年。至此,由自贡鸿化集团鸿鹤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头的三氯甲烷反倾销案获得全胜。这也是鸿化集团继二氯甲烷反倾
自贡鸿化集团是目前国内少有的能同时生产全部甲烷氯化物系列产品的企业,其甲烷氯化物产量一直名列国内第一。由于国外生产商把我国作为倾销重点,近年来,国外三氯甲烷在我国的销量以30-40%的速度递增,严重冲击国内产业的正常发展。 面对国外竞争对手的挑战,鸿化奋起反击,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和国际惯例维护企业和行业的利益。经鸿化牵头,通过全行业的不懈努力,促成了国家外经贸部从2001年4月1日起停止进口四氯化碳;2002年6月,二氯甲烷反倾销申诉终裁胜诉;2002年3月,鸿化又针对国外三氯甲烷的倾销行为,提出反倾销申请。2004年4月8日,国家商务部公布对进口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三氯甲烷立案和初裁后,市场一改往日低迷不振的局面,价格回升到正常价格水平。国内甲烷氯化物企业抓住机会,快速发展。全国甲烷氯化物总产量由2000年的14.7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约46万吨历史最好水平。 (蓝斌本报记者代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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