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展开对未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的给予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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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15:51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12月1日电 (记者 江毅)1 2月1日起,四川将开展为期60天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没有完成清欠任务的企业和个人,其在建项目将被停工整顿,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将受到严厉处罚。 四川省劳动保障厅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清欠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包括服务、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四川各地将对至今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进行逐一排查,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没有完成清欠任务的企业和个人,其在建项目将被停工整顿,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将受到严厉处罚。根据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被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额的50%至100%的赔偿金,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四川省建设厅将在12月初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察。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建设厅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分赴全省部分地区进行明察暗访。 本次检查还将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依法维权。对于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巨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