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质性全面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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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10:34 南方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在老挝万象召开的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10国经贸部长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30日就此发表谈话说,这两个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了实质性全面启动的阶段,对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崇泉还介绍了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及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现状。 他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包括23个条款及三个附件。协议规定,双方的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从2005年7月1日起,双方将按照商定的时间表全面启动降税进程。根据协议,中国和东盟中的6个老成员(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将在2010年把绝大多数正常产品的关税降为零,东盟4个新成员(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则可在2015年将绝大多数正常产品的关税降为零。关于可以保留的少数敏感产品,双方也对其关税水平作了约束和削减。 协议还指出,各缔约方不应保留任何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进口数量限制。此外,协议还就自由贸易区的保障措施、透明度、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及有关程序和机构性安排作出了具体规定。 崇泉说,近年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贸关系日益紧密,相互经济依存度不断提高。在过去十年中,双边贸易保持年均近20%的增长速度,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今年1—10月,双边贸易总额达到了846亿美元,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水平,同比增长35%。东盟作为整体是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则已成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 在2003年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在2005年使双方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进程的全面启动,这一目标有望提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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