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良资产国外投行的盛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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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7:13 《中国经济周刊》 | |||||||||
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KTH为何会与知名国际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有上亿元的纠纷?当国内已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之时,不良资产的处置是否还要交给在此领域并无“灵丹妙药”的国际投行?国际投行尽情享受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大餐,将为中国的银行业乃至中国的经济带来什么? ★《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记者赵亮/北京报道
2004年10月下旬以来,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KTH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KTH)与国际知名投行摩根士丹利(下称摩根)的法律纠纷渐渐有了分晓:10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摩根对KTH的控告,同时要求摩根承担被告方因此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11月4日,开曼群岛法院,摩根提出的关于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诉讼,也被驳回。 小小的一个KTH究竟会因何事与知名投行摩根有如此的纠结并对簿公堂? 这就不得不说起三年前的那场中国不良资产的首次打包拍卖,KTH与摩根也正是从那时开始走到了一起。 内部分红起纷争 “这不仅是一起收费金额达上亿元人民币的商业合作,更是国际投行进入中国不良资产领域的桥梁”,KTH董事总经理王都坦陈。 2001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华融)一笔总额108亿的不良资产拍卖,开创了中国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市场化的先河。在聚集了高盛、花旗等国际知名投行的竞拍机构中,以摩根牵头、由雷曼兄弟、所罗门美邦、KTH组成的联合投标团竞标成功,竞买了这笔共5个资产包中的4个,竞标价为8亿元。 但交易成功之后,摩根与其竞标团合作伙伴之一KTH之间,却开始了一系列经济纠纷,直至上升为法律诉讼。 先是KTH于2004年1月起,分别在开曼群岛和香港两地法庭,指控摩根违反双方就中国不良资产业务合作所签署的一系列商业协议,要求支付所欠服务费及赔偿金;随后是摩根于2004年4月,在香港起诉KTH,指控其转移资金、涉嫌诈骗、携款逃跑等,要求冻结其资产;同样是4月份,与此拍卖项目有关的另一家公司—国有企业中金丰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金丰德),在开曼群岛状告KTH,认为其作为资金管理人违规,要求追讨自己在该项目中的权益。 而10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摩根对KTH的控告,同时要求摩根承担被告方因此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据介绍,香港法院的当日庭审,从原计划的30分钟延长至一整天。“原因是KTH的律师呈上了20多页的证词,多方证明摩根及其律师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为达到冻结KTH资产的目的,不仅有意违反诉讼规则,更隐瞒了至少10条以上重要事实”,KTH的国内顾问介绍说。 KTH的执行董事李玎则表示:“从KTH正式提起诉讼开始,摩根就在尽一切努力拖延时间,以避免或延缓与KTH进行法庭对质。摩根利用10个月的时间广泛调动政府关系、媒体关系等一切手段来干扰我们的正常商业活动和个人生活,企图令KTH无法正常进行法律诉讼”。 摩根过河拆桥还是KTH缺乏诚信 “其实所有这些纠纷,基本都源于一个事实:通过KTH进入和熟悉中国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摩根,试图反悔最初签订的协议,甩掉KTH,达到过河拆桥的目的”,王都有些尖锐地说。 王的依据是,2001年各方组成联合竞标团时,KTH的身份不仅是投资人之一,还与摩根签署了排他性合同,约定在2004年6月前,摩根与KTH、中金丰德在中国资产投资上展开排他性合作。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摩根既没有付给KTH应得的投资收益,也违反排他性协议,此后自己单独参与了多起中国境内的不良资产投资”,王都说。 而来自摩根方面的解释是,之所以没有履行与KTH之间的原有协议,原因在于KTH诚信有问题,失去继续合作的基础。其根据是, KTH涉嫌早期项目调研服务费中一笔50多万美元的发票不规范操作行为,涉嫌诈骗。 于是,2003年10月,即发票事件之后,摩根一方就提出了中止与KTH所有合作的条款。对此,KTH给予回绝。而对其诚信、诈骗等行为的指责,王都也予以否认:“如果摩根真的是站在‘公正’的立场,而不是用其作为借口, 那么,对诈骗如此严重的指责,既需要证据,更需要司法断定。而摩根仅凭其所谓的质疑,自己出钱雇了个会计所写了篇报告,既没审计也没听KTH方的解释,就单方面中止了合作协议。显然发票事件只是个借口,摩根想反悔最初的协议才是真正目的”。 “按照原有协议,到目前为止,摩根应该付给 KTH上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收益和服务费用。但现在,一分钱都没付”,王都说。 尽管双方至今未解除合作协议,但协议并未履行和生效。因此,KTH于2004年1月份,开始在开曼群岛和香港分别起诉摩根违反协议。 王更是明确指出,此次摩根在香港高等法院败诉的官司,就是“摩根一手导演的闹剧”。即摩根先是要求KTH的基金托管银行放弃对KTH基金的托管,然后在KTH另找其他托管银行之际,向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举报KTH私自转移资金、涉嫌携款逃跑及诈骗行为等。 “托管银行为什么听从摩根的?因为与KTH每年只有几十万的托管费用相比,每年支付上千万元托管费的摩根才是真正的大客户”,王都介绍说,“摩根的所作所为,目的只有一个:让KTH消失,自动放弃对摩根的起诉”。 王都的一面之词,显然不能令人百分百信服。而更大的疑问是:名声显赫的摩根当初为何选中一个小小的KTH作为其主要合作伙伴之一,并签下如此“让利”的协议条款? “国际经验并不神秘” “因为如果摩根不与KTH合作,KTH就会与高盛合作。那么中国的第一笔不良资产的最终中标者就会是高盛,而不是摩根”,王都自信的回答,“而我当初是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第一人。” 据王介绍,不良资产的处理,根本就没有什么国际先进经验可借鉴。尽管美国很早就有不良资产的处理业务,但规模很小。直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从亚太地区开始,国际市场上才有了规模化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因此,“某些熟悉上市融资、兼并重组等业务的知名国际投行,并不懂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不良资产的处置,实质是债权的买卖。购买者的处理方式只有一种,即继续收债。没有人会相信,购买者会对不良资产继续投资、重组等”,王都介绍说,“摩根来中国之前,并没有收过债。” 因此,购买者的先前“债务调查”,就成为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核心环节。如打包的不良资产中哪些债务是有抵押品的、是否重复抵押,有多少是可以收回的、能收回多少等。“这种调查所获数据,既是竞标的依据,也是参与者最终获利的保证”。 而当时国外的投行尽管看好中国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但当时国内的政策、特别是资产包涉及254个公司和工厂、遍及18个省市、其中三分之二又是国有企业等具体细节,国际投行显然对诸如此类的“中国国情”缺乏经验。因此,从美国华尔街回来、具有中国大陆背景、在亚洲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又有经验的KTH及其合伙人王都、李玎,深受众国际投行青睐。 通过多方努力,记者找到了当年曾跟随王都为摩根“天南地北债务调查”的A先生。 他介绍说,当时王都在国内招聘了一批“能人”,而中金丰德就是当时履行债务调查的一家国内的国有企业。“债务调查非常艰难,因为很多烂账无从查起。而抵押品重复抵押的也很多,确认后需要从资产包中剔除。更困难的是,债务调查不是件受欢迎的事,阻碍因素太多。所以后来专门聘请了很多律师,从法律角度寻找突破口”。 谈及KTH与摩根、中金丰德之间的纠纷,他说,“很复杂,涉及范围太广,说不清楚。但当时因为‘语言障碍’,中金丰德与摩根之间的联络确实只能通过王都和李玎‘单线联系’。他们到底如何转达,我们常常不得而知。所以很多人担心他们会从中做手脚。但也只是猜测而已,没有证据;从商业角度看,不可否认的是,王都确实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凭信息赚钱也无可非议。” 在A先生的记忆中,当时债务调查的结果,回收率约在20%,最少15%。即108亿不良资产包,最少可收15亿,很可能可以回收20亿左右。而当时的最终拍卖成交价是8亿, 而且这8亿是分4年付清,1次/年才2亿。 如此之“厚利”,不需经验也稳赚,可惜国内相关人士并不了解个中奥妙。 国际投行编织的“成人童话” 记者采访了摩根方面相关人士,108亿不良资产中的254个公司和工厂,至今并没有任何重组和再投资,只是召集了大批人马各地收债。而据内部人士透露,仅2003年摩根就收回了8个亿;2004年,又收回约4个亿。 一些业内人士提供的信息表明,摩根参与108亿不良资产拍卖的具体公司,是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摩根房地产公司;而其负责收账的公司,是其注册地在香港的物业管理公司。但由于在华融的资产中,房地产项目很少,所以摩根买到后,索性就派没做过不良资产的人来中国。处置资产的人都是在国内现雇的。更有人透露说,摩根2003年再次从华融购买打包资产时,干脆就委托国内资产管理公司代为处置买到的资产。 作为在中国大陆不良资产处置中赫赫有名的摩根,为何没有专门的处理不良资产的公司? “不仅摩根没有,其他国际投行也基本没有专门的处理不良资产的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回答说,“原因很简单,对他们来说,这是个新业务,或者说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业务。” 据了解,美国1980年代末处置过不良资产的公司到1990年代初,就基本上已不复存在或改行做对冲基金了。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韩国等,也曾经有过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经历。原因是,他们本国没有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来负责不良资产处置,而银行为经营考虑,当然需要将坏账剥离出去。同时,他们打包卖给国际投行的,以房地产资产为主。当时,摩根旗下的不良资产投资,就是由其房地产投资基金兼做的,并未收过债。 因此,2001年华融第一次向全世界拍卖130亿不良资产时,前来竞标的都是世界各投行在亚洲的房地产投资基金。 该人士介绍说,国内之所以形成了“只有依靠国际投行大腕,才能解决不良资产处置”的“共识”,主要是善于捕捉商机的国际投行们更善于“讲故事”,也正是他们自己做大了在中国的这块大蛋糕。 当初,中国政府刚刚注意到大量不良资产是国内银行体系的薄弱环节时,美国的投资银行家们就蜂拥而至。他们不提供如何避免产生不良资产的建议,而是大肆渲染已经存在的不良资产的可怕性和处置这些资产时间上的紧迫性。“中国从没有一个行业如此吸引全世界所有的知名投行。他们集中在北京、上海举办各种论坛和学术讨论。中心主题只有一个:中国银行体系内大量的不良资产今天就必须卖掉,而买主就是这些外国投资银行自己。” “之后,这些国际投行们便开始在中国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成人童话”,该人士介绍说。一方面,他们介绍他们的银行管理得好,几乎没有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率在2%以下),同时他们又有丰厚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再如,一方面称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他们的买价却不到资产面值的10%;还有,先是承诺将对不良资产追加投资,使资产升值,事后却未有过一分钱的追加投资。 “某些知名投行,把‘买’来的不良资产全部交给当地的中国人处置,而他们以银行家身份派来中国的人,则忙于收集中国银行的经济情报”,该人士透露说。 中国能否自己处理不良资产 “既然中国政府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公司,四大公司就应该担负起收债职能。他们不像银行那样,一定要将坏账剥离出去。因此,没必要将不良资产再转手给国际投行”,有人以此指责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转让行为。 但支持者认为,通过向国际投行拍卖,可以利用对方的先进技术和资金,将不良资产在较短时间内“变现”。 事实究竟如何?以108亿资产拍卖为例,拍卖成交是2001年12月,但双方的交割(即付钱)时间是在2003年3月。因为拍卖协议涉及上百份文件,这些文件不仅双方要协调,还要经过财政部、央行等相关机构的审核批准。 “而按照协议,拍卖成交后,摩根就可以开始收债行动。因此,摩根并不需要动用自己的钱来支付不良资产的购买费用”,内部人士透露说。 事实上,在交割时摩根所需付给华融的第一个1.75亿,早由华融在2001年12月至交割日收了回来(总共收了2亿);2003年,相关各方成立的收账公司—凯利,收回现金8亿,替摩根付2003底该付的第二个1.75亿后“赢利颇丰”;2004年至今,凯利已收了现金4亿,付2004底的第三个1.75亿又是绰绰有余;据知情人士透露,明年(也是最后一次)的付款一定又是靠收上来的钱,摩根是不用掏一分钱的了。 “从收账角度看,不良资产处置就是用今天的钱买明天的钱。因此,只要投资人在付款安排上晚付一天,就变成了用当天的钱买当天的钱。说穿了,就是不用付钱,直接把利润划给买方就是了”,该内部人士一语道破天机。 他打了一个比方:一元钱的东西一角钱卖掉;买方还不需要真正带一角钱来;然后,两角钱卖掉后,直接把一角钱的利润拿走即可。这就是以钱买钱的游戏。 但国际投行的“成人童话”却给国内不良资产处置设置了一个误区:即中国银行体系中不良资产数以万亿计,买一包资产来处置也要十几亿、甚至几十亿一包。这么大的数额,中国企业家哪里买得起?所以非跨国投资银行做不了。 除了资金问题外,中国人自己真的不会处理不良资产吗?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平均在20%左右。而财政部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考核,主要是两项指标:回收率和回收费用。华融自己在2003年取得的成绩是:现金回收率20.6%,回收费用占回收金额的7%以下。 而据摩根内部人士介绍,2003年,摩根处置其从华融收购来的不良资产取得的成绩是:现金回收率19%,回收费用占回收金额的8.5%。 既然国际投行既没有先进经验、又不拿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何还要采取打包拍卖的方式卖给他们,而不自己处置呢? 业内人士分析说, 根本原因在于,尽管不良资产处置已经成为中国的一个新的行业,但并没有因此建立一个“本国的”完整的行业链,单纯依靠四家公司处理如此庞大的不良资产,显然力不从心。一个完整的行业,不仅要有国家级的资产管理公司,还要建立地方政府级的和民间性质的资产处置公司,引进竞争机制,建立一个市场化、机制灵活的资产处置行业。 他们建议说,中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将具体的收债权,按市场化方式通过拍卖等方式,出售给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民间机构。具体的拍卖方式,可以以地区或行业打包,因为地方企业对解决本地区或本行业的资产问题比较有效率;对国内企业尽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或鼓励它们以受权委托的形式参与,以此降低该行业的进入门槛。因为除了第一期付款外,未来的付款完全可以用处置回收来的资金支付。 但从现状看,目前还未把发展中国自己的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当作首要任务。“一说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我们就去找老外。好像把球踢给外国银行就完成任务了。这种简单化的代价,从没人计算过。” “税收也是不良资产处置中,一个各方都不愿触及的敏感话题”,某学者指出。目前国际投行参与国内不良资产处置,享受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如免收营业税、印花税,减收所得税等。如此的优惠政策,使他们从该业务中获得了数亿、甚至数十亿人民币的利润。这些巨额利润已被兑换成美元汇出境外,从中国的GDP中消失。 “如果国内投资者参与,他们的最终收入都会重新用于国内投资。因此,理论上应该享受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如果国家政策对国内外参与者不一视同仁,必然将导致国内投资者缺乏参与热情。最终仍然让外国投行乘虚而入,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该学者严肃地说。 处置将危及中国金融安全? “让国际投行参与国内不良资产的处置,除了经济账不划算外,更大的隐患是可能因此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某学者分析说,“因为不良资产处置不是一个跨国行业,它涉及金融业的商业机密”。 首先,现代社会的金融危机,往往是由新出现的金融产品导致的。一个新的金融产品的出现,一般都是为了解决一个特定的金融问题。而能解决问题的产品又常常带有一定的负作用。这就如同西药行业一样,一个新药的上市,一定要在国家医药卫生部门充分了解了这个新药的负作用之后才会批准。 金融业也同样如此。美国1990年代初,新的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对美国经济走出低谷起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美联储、美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都未对它的副作用有充分了解,最终导致了1994年的美国金融危机。 “今天,市场化的不良债权,在中国也是一个新的金融产品。产品已经问世,但对此产品的监管法规却始终没有出台。”该人士评价说。 所谓风险研究,就是研究一个项目或一个政策在最坏的情况下,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风险。 比如,当我们把国内银行的债权卖给外国投资银行时,从外汇管理的角度看,这些债权就从内债转变成了外债。国际投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所获利润兑换成外币出境,给中国带来潜在的外汇储备危机。因为不良资产“购买”时并没有引进外汇,而资产处置的利润却以外币汇出。 那么,当我们卖掉多少银行不良债权时,外汇储备就会受到影响?假设中国几万亿的不良资产都“卖”给了外资,外汇储备危机就不再是危言耸听。 其次,通过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外资银行获得了中国金融业的商业机密。 与处置已经存在的不良资产相比,如何避免以后产生更多的不良资产,即提高贷款质量更为重要。而贷款质量的保证,除了管理机制保障外,更要依赖于银行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客户信息和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处理。而对于新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而言,最难得到的信息是坏账的信息。因为每一个银行内部的坏账信息都是银行付出了巨大的“学费”后才得到的。 “对外资银行来说,没有客户信息,就没有开发新产品的原材料,就无法在并购国内银行时准确地对我们银行的资产定价。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些第一手的客户信息,特别是有问题的客户信息,筑成了中国银行业防守外来竞争的最后一道防线。世界强国的大银行家们当然更是深知这一点。他们也在寻找打破这一防线的途径”,该学者分析说。 他认为,正是通过不良资产处置,我们把国内银行的“秘密”卖给人家,把最有价值的商业信息送给了人家,这就好比打开了国内银行业的“后门”。等到2007年,即WTO过渡期结束后,当我们把正门打开时,外国银行对国内市场早就轻车熟路,甚至会因此主导中国的银行业。 显然,面对处置不良资产这一新的重大课题,我们还有很长的探索之路要走。 资料1: 不良资产 俗称“呆坏账”。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仍在20%左右。国家在1999年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采用重组出售、分拆上市、债权转让等专业化手段来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2000年11月公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资产管理公司目标考核责任制方案,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都要在2006年末以前完成国家分别为四家公司核定的债权资产处置回收目标。 资料2: 中国不良资产市场有多大 按照五级分类标准,目前4大银行手中有19880亿元不良贷款;1999年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大银行剥离了14000亿元不良资产(四级分类标准中的“一逾两呆”),实行了债转股的有4596亿元,截至9月30日,累计处置不良资产4154.68亿元,也就是说资产管理公司手中还有5300亿元左右的不良资产需要处置。 截至2003年6月30日,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3618.41亿元(不含政策性债转股),回收现金792.29亿元,占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的21.90%。其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35.67亿元,回收现金229.96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4.58%;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204.69亿元,回收现金129.75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10.77%;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36.80亿元,回收现金136.33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5.40%;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41.25亿元,回收现金296.25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31.47%。 在四大银行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共25000多亿元的不良贷款中,有一部分是属于五级分类中的“损失”类和四级分类中的“呆账”类,需要直接用呆账准备金核销,不再具有处置价值的资产,除去这部分外,还有2万亿元左右的不良资产具有处置价值。即使按照10%的回收率计算,这部分资产也有2000亿元的价值,也就意味着不良资产处置至少有2000亿元的市场容量。 资料3: 中外联手处置不良资产 2001年7月26日,华融为出售不良资产发布招标公告,面向国内外招标者公开招标;2001年11月29日,华融将账面值为108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包出售给以摩根士丹利为首的投标团;2002年3月,华融与摩根士丹利签署合同,规定组建合作公司,并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2002年4月到10月,外经贸部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多次会商、反馈,中外交易双方对合同进行多次修改;2002年11月26日,外经贸部正式批准中外合作公司的成立。同时成立的还有华融与高盛公司组建的融盛资产管理公司。同日,华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这两个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成立合作公司形式向国外投资者出售不良资产。 这次组建的第一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将在7年的经营期限内处置完108亿元不良资产,这些资产也就是2001年11月29日华融通过公开国际招标向以摩根士丹利为主的投标团打包出售的价值108亿元的4个资产包。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债权资产的经营、转让、置换和出售,以及债权追偿和债务重组,但不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金融业务和直接投资行为,也不从事华融特定的债转股业务。尽管华融未对外披露招标的交易结构及相关细节,但外界从海外投行渐涨的参与热情来推测,其中必然蕴涵相当大的获利机会。据悉,这些机构投标前已耗资不菲,参与华融竞拍资格的“门票”高达5万美金,通常情况下,投行聘请中介机构为其作尽职调查的费用都在几百万人民币之上。如此巨大投入的背后,隐藏的是更大的赢利冲动。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长根表示:一般外面的估计,目前中国的不良贷款差不多要有4万亿到5万亿元人民币这样一个规模,这只是刚刚开始。对像我们这样的公司来说,通过利用我们的专业技术,能够把这些不良资产、不良贷款处置好,从而实现我们的投资回报,对我们来说是有好处的。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吴念鲁认为,华融和摩根士丹利以新的方式来处理不良资产的运作完全是按照国际化和国际接轨的,对金融业有深刻的影响。第一,不良资产是金融资产的完善的一个“拦路虎”,现在注入了外国的公司,它可能会用新的方式来处理不良资产,因此给金融业注入了活力;第二,它是一个专业化的公司,在资金、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可以带来一些新的东西,它在运作的方式方面给整个金融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第三,它起了一个连动和带动的效应,有了第一家必然有会第二家、第三家,这样子可以和国际接轨,对我们中国的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有促进作用。 还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中外合作公司突破了政策障碍,按照现行法律,中外合作公司的投资者应以现金、实物等出资,而新公司是以债权资产作为注册资本。为保证外国投资者将不良资产处置收入顺利汇出,中国批准外国投资者的处置收入在缴纳合作企业所得税后可以按现金流全额汇出。同时,不用像其他金融企业一样缴纳营业税,有关部门还同意,外资可以设立两个相互独立的不良贷款收购公司和处置服务公司来完成处置任务,这是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所没有的一种新的公司形态。 资料4: 国外如何处置不良资产? 美国:1980年代末,为处置银行业的不良资产,美国于1989年8月设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TC)。RTC是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下属机构,宗旨是最有效地接管和处理储贷机构的危机,并确立了三项目标:争取最高的净现值回报;尽量减少资产清算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尽量增加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量。具体处理方法主要是公开拍卖、资产管理合同、证券化、股本合资。六年时间处置了不良资产4000亿美元,之后解散。 韩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为消化银行业的坏账,韩国于第二年授权韩国资产管理公社(KAMCO)收购和经营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并以此构建不良资产市场。KAMCO此前是从事欠税企业抵押物处置的专业机构,金融危机爆发后临危受命处置不良资产。KAMCO按市场价收购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首要原则是快速,在快速的基础上考虑收益,再考虑债权的特性,用最妥当的方法处置。处置方法主要是:单项资产出售、打包出售、拍卖、资产证券化、制定实施企业经营改善计划、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到2001年底,KAMCO已经处置资产58.5万亿韩元,出售金额26.9万亿韩元,盈余2.7万亿韩元。 资料5: 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大事记 2001年11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一笔总额108亿元的不良资产拍卖,开创了中国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市场化的先河。摩根士丹利牵头,由雷曼兄弟、KTH资本管理公司以及国际金融公司组成的联合投标团竞标成功。 2003年6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信托产品的形式处理不良资产,发起首宗证券化,由256项不良贷款组成,共筹得人民币10亿元。但是由于信托产品本身的局限性,一直被称作“准”资产证券化的方式。 2003年9月,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签署协议,将原来中国农业银行的42个项目、40多亿不良资产放在中关村金融资产超市上挂牌交易。按照协议,这笔不良资产委托给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由中交所负责将这些项目以出售产权的方式推介给企业,再由企业竞价购买,项目涉及房地产、运输、电子等十几个行业。具体操办这项工作的是中交所金融资产超市。 2004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发起一宗证券化,以该银行宁波分行共值人民币26亿元的不良贷款和准不良贷款作为标的资产。 2004年5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推出债权项目27个,债权总金额超过55亿元,包括5个资产包和4个专项资产,拟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涉及的单位则包括北京显像管总厂、北京三美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国集装箱总公司等。 2004年8月23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吉林长春举行大型投资洽谈会,以处理东北三省的巨额不良资产。此次信达将东北三省的不良资产集中处置,尚属首次,而以前都是各省单独处理或在全国范围统一处理;此次动作不仅与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步伐相关,也与东北三省想借此次机会吸引外资,重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愿望不无联系。 2004年10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宣布,将与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合作,首次以完全的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总值约200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产品计划于3-5个月内开始销售,为固定收益型品种。此次处置将首开完全的资产证券化处治不良资产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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