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经济案件聚焦 > 正文
 

远华案牵出案中案 涉案金额6000多万责任人被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7:36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原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3名干部违规为客户开具信用证,给银行造成损失高达6000多万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终审以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分别判处3人6年至8年有期徒刑。据了解,这起大案是在对赖昌星走私集团远华大案查处过程中发现的。

  1998年8月至9月,在肖德林担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处长、蔡国庆担任
该处副处长、王续起担任该处进口科副科长期间,该单位受理了中国商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远期跟单信用证的业务。商业对外公司向中行北京分行递交的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文件中,缺少进口付汇备案表、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购汇申请书、合同等必备文件,且缺少中行北京分行信贷部门的授信额度审批。此时,商业对外公司已因涉嫌骗汇被有关部门列入“黑榜”。3人在上述合规要件的审核、审批中,既未责令商业对外公司补交上述必备文件,也未向该公司收取保证金,便同意商业对外公司分别以北京中侨投资实业发展总公司、北京巴黎公寓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为担保。因肖德林的审批权限在100万美元以下,3人便以“化整为零”的方式为商业对外公司开具了10笔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金额共计800余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00余万元)。信用证到期后,中行按规定垫付了相关资金。但这笔款项商业对外公司拒不支付。商业对外公司随后因经营问题被撤销,造成中行6500多万元资金无法追讨。

  市二中院认为,肖德林3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造成本单位重大损失,该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了解,1998年,中央专案组在对赖昌星案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中行北京分行肖德林等人涉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遂责令公安部立案侦查,最终牵出了这起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的大案。


邮件订阅:
  订阅《新浪股市特快专递》,您将免费获得经过精心挑选,把握市场脉动的投资信息。请在下面填写您的E-mail地址。
Email: 订阅 退订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远华案新闻




新浪财经24小时热门新闻排行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家居家装实用图库
北京打折楼盘信息汇总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