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贸被迫高买低卖 国际定价权丢失是谁之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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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12:38 《环球财经》杂志 | |||||||||
“寡头”不“寡” 众所周知,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进口国,数据显示,2004年1至6月,中国进口原油达到了6102万吨。进口依存度40%,进口量同比增长39.3%。不过与此同时另一
按上半年的进口量,若一桶原油价格上涨10美元,则将导致全国原油进口成本额外增加90亿美元,占同期全国GDP总额的0.63%,直接关联的成品油、石化产品进口约4500万吨,又最少导致进口增加额达到0.48%,扣除少量出口影响,最终10美元/桶的原油价格上涨导致的国内石油产品和石化产品进口成本增加额会超过国内GDP总量的1%。另一组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国际市场油价波动曾令中国当年GDP增长率损失0.77个百分点。 按理说,大买主或者大卖主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左右价格走势,况且,行业“寡头”的形式更容易在国际市场上操纵价格。但事实是,在目前的国际原油产品市场上,中国这个大买主仍然只能充当被动的价格接受者,几乎没有什么议价的能力。现在,石油安全的最大风险已经不是供给不足,而是市场价格风险。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分析认为,虽然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但是我们并没有掌握石油市场运作的核心,国际石油市场的枢纽在纽约,在伦敦,在新加坡。他们掌握的定价权表现在:他们拥有运作相对规范、市场信誉较高的交易市场,有种类齐全且不断创新、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各种需求的交易品种,有多样化且实力惊人的市场参与者,有相对独立、规范的市场监督者,这样的市场形成的价格能够为他人所普遍接受认可;而中国国内目前没有这样的交易市场,无论是市场运作规范程度、创新能力、监管能力、市场参与者实力都远远落后于那些国际中心市场,相应也就无法对国际市场价格施加影响。 梅新育认为:“所谓定价权,不可能存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只能存在于完全垄断或垄断竞争的市场上,区别只在于由谁垄断而已。石油市场向来由一批国际石油巨头和游资操纵,虽然我们总的进口量很大,但我们的石油公司总体实力一对一比较还比不过那些国际石油巨头,何况那些石油巨头还常常联手行动对付新的进入者;要没有那样的市场,也就掌握不了定价权。” “而要有这样的市场,需要比较长时间的发展才能形成可信任的市场机制,在国内甚至10年的时间也不能够形成这样的机制。因为目前国内的各种政策限制也使这个市场发展的先天因素不存在。” 从1993年开始,中国已变为石油净进口国,直到现在,采取的依然是“与国际油价变化相适应,在政府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改委石油战略专家曹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指出,这种滞后定价机制存在弊端。即使以后逐步缩小滞后期,但滞后期本身是不可能消除的。这个滞后期为国内成品油交易各方都赢得了一个掌握市场价格行情的时间。 梅新育说:“要形成有世界影响力的市场,才能形成国际定价权。之所以没有形成有世界影响力的市场,因为我们的政策条件不具备。石油企业已经赚取丰厚的利润了,为什么还要争取这个定价权呢?有安安稳稳的大钱可赚,为什么还要冒风险呢?况且这个定价权的争取需要很多的条件,比如交易市场、交易形式,它们目前还受到严格的限制,它的建立有很大的风险。同时,政府始终求稳的态度也约束了对石油市场的大规模改革和建设,况且,政府目前也没有能力建设这个复杂的市场。因为对政府来说,首要考虑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避免动荡。” 除了石油,另一大战略资源煤炭的状况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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