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债务问题普遍且日益严重 越富负债越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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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09: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发自北京的报道,民革中央经过对四川德阳等地的乡村债务问题进行考察后的调查报告透露,中国乡村债务问题普遍且日益严重,农村基层组织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危及农村社会稳定、影响政府形象、影响农村干群关系的一个突出问题。 民革中央对德阳的调研结果显示,截至2001年底,德阳全市乡村两级的负债总额为33
除了这些直接负债外,德阳市的乡村两级都有为数不小的间接或隐性债务,其中乡(镇)政府为单位和个人担保债务5.6亿元,逾期的就达4.9亿之多,逾期债务约占担保总额的83%;村级组织为所属企业、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债务6000多万元,大部分逾期未还。 报道说,与民革中央的调研结果相似,财政部、农业部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等机构近期都对乡村两级债务问题进行了详实的调查研究,结果与民革中央的调研结果大体一致。有专家表示,在中国乡村两级组织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越富的农村负债越多。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白景明带领的课题组,也曾对乡村政府债务的问题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他说,到目前为止没有官方对中国的乡村债务做过统计,因此对乡村两级债务总额目前尚未有完整的统计体系和统计结论。但从掌握的材料看,在中国除台湾和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以外的省级行政单位中,乡村债务总额有的达279亿元,有的省的乡村债务总额超过了这一规模。因此,如果在推断全国乡村债务总额采用取中间值法则的话,全国乡村债务总额不会低于6000亿元。如果采用高值推断,全国可能突破一万亿元,乡村债务占中国GDP的比重在已经接近10%,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在30%到50%之间,乡村债务总额负担实际上已超过长期建设国债负担。 中国乡村两级组织的巨额债务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包袱。巨额债务缠身,使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与发展滞后,一些地方甚至连基本的运转都不能保证;大量的还本付息,不可避免地要挤占农村建设资金,加重农民负担;不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的谢贵荣说。“高额的乡村债务阻碍农村的治理与发展,政府信誉严重下降,乡村财政入不敷出,很多工作没法展开,包括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的基本职能都得不到发挥。”(王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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